官方说法,以正视听 我也是闲的
所在版块:狮城财经 发贴时间:2020-12-17 07:39  更多评分:

用户信息
复制本帖HTML代码
高亮: 今天贴 X 昨天贴 X 前天贴 X 
根据《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以下简称“289号文”)的规定,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最新 快讯 专题 币种 交易所 人物 学院 热议 百科
持有和交易“比特币”违法吗?
币种知识 | 2020-11-18 16:37:26
比特币是货币吗?搜搜币小编记得,在比特币传入国内的时候,币圈宣传比特币时确实用到了“货币”的宣传口号,比特币在质疑声中水涨船高,以致国家在2013年第一次出手监管比特币,也就是五部委联合颁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以下简称“289号文”)。

根据《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以下简称“289号文”)的规定,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但是比特币经历五部委监管之后几年并不见得消失了,它在国内的发展趋于壮大,围绕比特币的创业者,建立了完整的比特币行业生态,从挖矿到交易,钱包,媒体,行情工具等等,福兮祸之所伏,比特币的创业者们在探索比特币行业生态时,却无意间将封印在魔盒里的魔鬼放出来了,这就是后面面临行业一刀切监管的ICO。

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以下简称“94公告”),所谓的“‘数字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也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因此,根据94公告、289号文等中国现行金融监管政策,“数字货币”属于没有经过合法注册的涉金融和投资属性的事物,“数字货币”在金融领域是被禁止与法定货币兑换、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或进行发行融资交易的。
.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

 相关帖子 我要回复↙ ↗回到正文
比特币突破 2 万美金。 yifeifan   (10 bytes , 1489reads )
币的欺骗主要是平台的欺骗,看着涨了,其实已经和P2P一样跑路了归零了。 metro   (28 bytes , 24reads )
对的,首先需要用靠谱的平台。 yifeifan   (149 bytes , 15reads )
佩服那些一直拿得住的。 Talenta   (305 bytes , 33read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