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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真的拿不出钱的普通人,那sue你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你破产然后他们还得掏律师费。
像郑秀珍那样的名人才会真的被告吧,被认定就算自己没钱也肯定可以凑到钱。
而且作为银行或者股行,如果几个月内收不到钱,他们自己也会有另外一套处理坏账的方案,然后同时威胁说告你要你还钱。就算真的告你了,在期间没出结果之前也是可以协商解决的。
到这个地步这个broker有很大责任,他们其实最怕的也是你没钱还。
赶脚现在楼主应该将自己名下的财产全部转移,反正HDB股行又不能收。另外告诉broker就是没钱还啊,告我破产你也拿不到钱。你就给我找低息贷款,我慢慢还,不然你自己也是吃不了兜着走啊。
我LG一朋友的同学在美国非法下载歌曲吃官司背了300多万美元的债,还是该干嘛干嘛啊。
在新加坡能不破产还是不要破吧,限制太多啊,貌似出国下馆子坐出租车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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