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复制本帖HTML代码
|
高亮:
今天贴
X 昨天贴
X 前天贴
X |
不同的券商不一样,不过过程大概一样。 个人观点,请勿当作实际的操作建议。
1。客户的账户被终止交易。 买入的limit变成0。 如果客户CDP里面还有股票,可能会留下卖的LIMIT帮客户拿出资金还CONTRA.如果没有钱,那么
2。 券商会给客户寄信。 第一封是REMIND LETTER. 提示信。一般在CONTRA LOSS,6-7天没有归还之后送出。 这封信是提醒,并没有法律效力。 大概过2个星期之后,也就是CONTRA LOSS产生20天左右, LETTER OF DEMAND 会被寄出。 这封信是有法律效力的。
3。如果在LETTER OF DEMAND 之后还没有还钱。 这个时候就不好了,券商有权利把你列入新加坡交易所的黑名单。 这个黑名单会在所有券商之间流通。 有些时候也可能会影响到银行贷款。如果被黑了,可能就拿不到贷款了 (所以用银行贷款拆东墙补西墙的时间窗口恐怕就在中间)
4。 被黑掉以后。 券商就可以对你实行诉讼。 如果再不还钱,就可能面临破产的风险。
最后钱还是要还,所以最好当初控制好交易的风险。
.
|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