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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份《联合早报》读者关心的课题
保险却不“保险”的经验与教训
2006年9月份,《联合早报》交流站共收到读者来函、电邮和传真327封,另收到各有关当局答复与回应33篇。在同个月里,交流站发表了110封读者来信。33篇答复和回应也全部发表。
9月份承接了8月份一些课题的余緒,如新移民课题,继续有零星的投函。不过,9月份也出现了一些新课题,包括陪读妈妈更新居留申请条例细则的修改、教师节送礼、内阁资政李光耀的“边缘化”谈话引起的回响,以及同保险及银行投资产品有关的申诉等。其中,保险课题突然升温并占据了首位,成了9月份最热门的课题,交流站共收到18封有关来函,同月刊出了8封。
那么熟悉又那么陌生的保险
读者来函:18封
保险,对一般读者而言,应该是很熟悉的东西。然而,事实上,很多人对自己所买的保险其实只是一知半解。这从9月份的读者来函可见一斑。
所谓无巧不成书,整个同买保险有关的课题,其实是从8月份刊出的一封投函引起的。那封投函的作者蓝建莹申诉的是星展银行的“红包特惠”定期存款。9月4日,读者陈美兰的投函说,她也遇到类似的情况。5年前,她在该银行存入8000元,为期5年,当初所得到的印象是本金保障,而且每年还有丰厚的利息。但5年期满时,结算一下,实际所得只是79元。陈读者因此吁请人们开银行投资户头要特别小心!
9月23日,读者吴素凤诉说了在宏茂桥的储蓄银行分行的同样遭遇。她称,5年前,她开了一个为期4年的成长户头,“红包特惠”(Hong Bao Special)。服务员说,第二、三及四年分别收到本金的3.88%利息,到投资期满时,也可拿回本金。她于是签了合同,存入5000元。今年1月25日期满,非常惊讶只取回4467元9角,不是本金5000元。
这些读者的申诉,至今并没有得到星展银行和邮政银行的回应。不过,却引起其他读者的共鸣。9月14日,读者林德莲的来函呼应了陈美兰的故事,她指出,除了银行的所谓“本金保证”存款计划,保险公司也有类似的产品。她在1993年为儿子买了一份教育保单,保险代理不厌其详地保证,21年后到期时,能拿回本金及可观的红利。然而,不久前她再提出同样问题时,所得到的答案却是,到时不能肯定可以拿回本金,能拿回多少看保险公司的投资结果而定。
9月16日,区佩芬的来函揭示了另一个实例,她说:“在1994年我为女儿购买了一份‘幼儿储蓄保单’。当时她9岁,这笔钱是为了她以后升学之用。当时代理员告诉我,在缴付保费的7年过后退保,就可得回相等于付出的保费。在保单说明上也有此声明。今年我的孩子已达21岁,并已升上大学,心想该把那笔存了十多年的保单结束,以供她的大学学费。一问之下晴天霹雳,我总共付出1万2604元保费,如果现在退保,却只能拿回9552元,亏损3052。”
9月26日,黄淑珠来函说:“我先生在1990年(当时40岁)为自己和女儿(当时3岁),各买了为期21年的AIA储蓄保单。以备将来女儿的教育和本身养老之需。当时代理员说21年期满后,能拿回保金加累积红利。我们的保金一份是3万元,加上累积红利21年后能拿回6万多元。”但最近她向保险公司询问时,得到的是另一个答案,说21年期满时,不可能拿回6万多元,只能拿回3万多元(就是本金加一点)。因为有没有红利要看整个股市和经济情况而定。
9月26日, 陈肇南的投函说,2000年8月,他领取公积金后,在AIA美国友邦保险一名经纪游说下,投资美国友邦环球股票基金与美国友邦美国股票基金。2005年6月至10月,因需要钱为太太医病(她中风),而把美国友邦环球股票基金卖掉,输了5000多元。
相信很多人都有与以上几个读者类似的经验,有些人可能已经发觉了,有些则很可能还不知情。究其原因,就是一般公众人士对这类保险产品认识不够,他们多数是在被销售员说动的情形下购买了产品,殊不知,这些保险其实都是同投资基金有关连的,而投资基金的表现不一,保户每年交一定的保费,期满时能拿回多少,很大程度上就得看投资结果。
我们相信,造成这种保户认知上的不足的可能原因之一,是保险公司销售员在的解释不够完整和透明。这是有必要设法改善的,否则将会影响人们对购买保险的信心。
保险在现代人的生活中占据相当重要的位置,汽车要保险,寿命、医疗等也得有保险,因此,这方面的公众教育也显得特别重要。9月份有关保险的申诉和讨论,在一定程度上相信有助于读者了解,买保险至少须事先确定,要买的保单是否同投资有联系。
随着人口的老化和医药费的上涨,与医疗健保有关的保险也变得越来越重要了,不过,很多人似乎对这方面的知识也很缺乏。一些读者的来函便凸显了这样的问题。很多投保者很可能就不知道有所谓“保单年”这回事。9月21日刊出的郑珊俊女士的来函就是个典型的例子。
郑女士说,她从1990年起就投保健保双全Medishield Plus A,算起来至今共支付了1万1308元的保费。今年6月20日她动了右眼白内障手术,全部费用3900元。索赔不获批准,理由是账单3900元,没有达到4000元或以上,不能要求赔偿。7月2日她又再住院做同样的手术,这回是左眼,同样也是3900元。医院替她提呈赔偿申请,英康又回信说不合格。
照理,郑女士的两张医院账单合起来数目就超过4000元,可以索赔。她所不知道的是,她的保单年的终止日期是6月31日,只有在同一个保单年的账单可以累积计算,不能跨年计算。这是保险业界的做法,有读者觉得太不合理了。9月26日,读者王和源因此表示,健保索赔计算法应检讨。他指出,像上述个案,付了1万1308元保费,两个星期内的医院账单是7800元,只因两次入院是在不同的保单年份,一分钱都不能索赔,那么就失去保险的意义。
他说:“健保制度是要协助人们分担高昂的医药费,我认为,保险索赔的条规应该是让人们可在他第一次入院的12个月内来计算他的累积账单是否超过扣除额,而不是以保单年来计算。”
卫生部的回应表示已注意到这个问题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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