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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细节是这样的
楼主离开之前做了一年多的公司,加入现在公司(工资多200).然后做了2个月,感觉不合适,又找到一家工作更喜欢,也更符合自己职业规划的岗位。在申请这家公司时候,工作经验只填到最开始那个一年多的经历,现在公司2个月经历没有填,但是last drawn填的是现在的last drawn。然后新公司开了一个又多200的薪水。
等签完协议,公司申请EP的时候,HR仔细查阅了我的payslip发现薪水问题。她们以为我现在薪水是最开始那家公司的,所以才给这个salary。基于这个情况,她们说有可能会revise salary,也就是再下调100或者200的样子。然后电话里问楼主接受么? 然后事发突然,再加上本来是喜欢的工作,楼主就说问题不大。(本来不涨薪水,这个工作楼主也是会接的)
挂了电话,楼主越想越不舒爽啊。签好的协议还能反悔?这还是一家自称待遇在新加坡是upside的欧洲企业啊。有没有遇到相似情况的?入职时候 楼主要不要找hiring manager 在bargin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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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帖荣获当日十大第6,奖励楼主8分以及12华新币,时间:2014-09-15 22: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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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的话你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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