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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问题有和对方(菲律宾)商量过,就是见面了,母亲接受,然后正式追求等等,到了结婚以后,就会把钱交予女方掌管家庭财权。开个小店铺,咖啡厅,小吃店铺等等,至于怎么发展如何执行,就得看当时候的情形了。反正钱是对方管,我只需要照常上班就行了。就是我出体力,对方出脑力。我已经坦白和对方说我不是做生意的料,所以别指望我白手起家。她有兴趣就拿家庭工资去试试呗,反正亏也是双方亏。结婚后, 家庭方面的财力亏损,我是无所谓的,毕竟我不怎么存钱的,如果对方那我工资去存了一笔和她自己的工资也存起来,她爱怎么试就怎么试。只要不影响家庭开销,随她去折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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