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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淮
【精策】出牌阶段结束时,若你本回合使用的牌数量大于或等于你当前的体力值,你可以摸两张牌。
Q:郭淮进行【乐不思蜀】的判定,判定结果不为红桃,是否可以发动“精策”?
A:不可以。“出牌阶段结束时”这个时机是在郭淮跳过的出牌阶段内的,被【乐不思蜀】后也将直接跳过。
Q:郭淮发动【丈八蛇矛】将两张手牌当一张【杀】使用,直到其出牌阶段结束时再没使用过任何牌,此时其本回合使用过的牌的数量是1还是2?
A:1。将多张牌当一张牌使用,使用过的牌的数量视为1。
Q:郭淮在自己的回合发动【八卦阵】使用的闪是否计算数量?
A:算1张。
满宠
【峻刑】出牌阶段,你可以弃置至少一张手牌,令一名其他角色弃置一张与你所弃置牌类型均不同的手牌。若其不如此做,该角色将武将牌翻面并摸等同于你弃牌数的牌,每阶段限一次。
【御策】每当你受到一次伤害后,你可以展示一张手牌,令伤害来源弃置一张类别不同的手牌。否则,你回复1点体力。
Q:牌的类型和类别是什么意思?
A:都是指基本牌、锦囊牌、装备牌三类。
Q:满宠是否可以对没有手牌的其他角色发动“峻刑”?
A:可以。该角色由于无法弃置一张与你所弃置牌类型均不同的手牌,必须将其武将牌翻面,然后摸等同于你弃置的牌张数的牌。
Q:满宠至多可以弃置多少张手牌发动"峻刑"?
A::一张或以上,没有上限。你可以弃置全部手牌发动"峻刑"。
Q:满宠受到一次无来源的伤害后,是否可以发动“御策”?
A:可以,你展示一张手牌发动“御策”,不执行任何效果。
Q:满宠受到一次伤害后无手牌,是否可以发动“御策”?
A:不可以,你无法展示手牌。
曹冲
【称象】每当你受到一次伤害后,你可以亮出牌堆顶的四张牌。然后获得其中任意数量点数之和小于13的牌,将其余的牌置入弃牌堆。
【仁心】每当一名其他角色处于濒死状态时,你可以将武将牌翻面并将所有手牌(至少一张)交给该角色。若如此做,该角色回复1点体力。
Q:曹冲发动“称象”,能否获得点数为K的牌?
A:不能。获得的牌点数要小于13。
Q:当前体力值为2的法正受到【闪电】对其造成的3点伤害,处于濒死状态,进行濒死结算,轮到曹冲(有一张以上手牌)进行响应时,如何结算?
A:曹冲可以对其连续使用多个【桃】,或对其发动“仁心”,顺序由曹冲自己决定。若曹冲选择先发动“仁心”,即将自己的武将牌翻转至背面朝上,并将所有手牌交给法正,法正获得这些手牌时发动“恩怨”令曹冲摸一张牌,然后法正回复1点体力,依然处于濒死状态,曹冲选择再次发动“仁心”,即将自己的武将牌翻转至正面朝上并将最后的一张手牌交给法正,法正回复1点体力,当前的体力值为1,濒死结算完毕。
刘封
【陷嗣】回合开始阶段开始时,你可以将至多两名角色的各一张牌置于你的武将牌上,称为“逆”。每当其他角色需要对你使用一张【杀】时,该角色可以弃置你武将牌上的两张“逆”,视为对你使用一张【杀】。
Q:其他角色的出牌阶段,弃置两张“逆”对刘封使用【杀】是否计入出牌阶段使用【杀】的次数限制?
A:计入。
Q:“逆”是否可以弃置或被弃置?
A:除了其他角色发动“陷嗣”以外,其他情况下都不可以,只有在刘封死亡后“逆”(移出游戏的牌)会置入弃牌堆。
Q:刘封对邓艾和陆逊(按行动顺序排序)发动“陷嗣”,如何结算?
A:与张辽发动“突袭”类似,刘封先选择第一名目标角色邓艾的一张牌,令其失去此牌,邓艾在失去此牌时可以发动“屯田”。然后刘封选择第二名目标角色陆逊的最后一张手牌,令其失去此牌,陆逊在失去此牌时可以发动“连营”。最后刘封将这两张牌至于刘封的武将牌上。
关平
【龙吟】每当一名角色在其出牌阶段使用【杀】时,你可以弃置一张牌令此【杀】不计入出牌阶段使用次数,若此【杀】为红色,你摸一张牌。
Q:若关平在场,陆逊于其出牌阶段内使用【杀】时,如何结算?
A:陆逊先发动“连营”,关平后发动“龙吟”。
Q:若关平在场,于吉于出牌阶段内发动“蛊惑”使用【杀】时,如何结算?
A:于吉在选择此【杀】的目标时此牌是视为无色的,在亮出后(若仍进行结算)以实际花色进行结算,此时关平可以发动“龙吟”。若实际颜色为红色,关平摸一张牌。
Q:关平于出牌阶段内对伏皇后使用【杀】时,如何结算?
A:关平在选择伏皇后为此【杀】的目标后,关平可以发动“龙吟”。然后伏皇后在成为此【杀】的目标时可以发动“求援”。
Q:关平于出牌阶段内发动【青龙偃月刀】使用【杀】被【闪】抵消时,如何结算?
A:虽然发动【青龙偃月刀】技能使用的【杀】被【闪】抵消本来就可以再出一张【杀】,但关平依然可以发动“龙吟”。
简雍
【巧说】出牌阶段开始时,你可以与一名其他角色拼点,若你赢,你使用的下一张基本牌或非延时类锦囊牌可以额外指定任意一名其他角色为目标或减少指定一个目标。若你没赢,你不能使用锦囊牌直到回合结束。每阶段限一次。
【纵适】每当你拼点赢,你可以获得对方此次拼点的牌;每当你拼点没赢,你可以收回你此次拼点的牌。
Q:简雍发动“巧说”拼点赢,是否可以使用一张基本牌或非延时类锦囊牌选择0个目标?
A:不可以,至少要有一个合法目标才能使用牌。
Q:全场共有八名角色,简雍发动“巧说”拼点赢,本回合下一张使用的牌是【南蛮入侵】,如何结算?
A:简雍可以选择少指定一名角色为目标。
Q:简雍发动“巧说”拼点赢后的效果持续到何时结算?
A:回合结束。
Q:简雍发动“巧说”拼点赢,之后第一次使用基本牌时没有用到拼点赢获得的效果,第二次再使用基本牌或之后第一次使用非延时类锦囊牌时是否可以用此效果?
A:不可以。
Q:简雍发动“巧说”拼点赢,之后第一次使用基本牌时额外选择一名其他角色为目标,之后第一次使用非延时类锦囊牌时是否可以额外选择一名其他角色或减少选择一个目标?
A:不可以。
Q:简雍发动“巧说”拼点赢使用【顺手牵羊】,是否可以额外选择一名距离为3的角色为目标?
A:可以。“巧说”中所选择的额外目标是“任意一名其他角色”,因此这个额外的目标无使用距离的限制,只需通过使用牌选择目标的合法性检测即可。
Q:简雍发动“巧说”拼点赢使用【顺手牵羊】,是否可以选择两名距离都为2的角色为目标?
A:不可以。至少要有一个合法的目标才能额外指定另一个。
Q:简雍发动“巧说”拼点赢使用【顺手牵羊】,是否可以额外选择陆逊为目标?
A:不可以。额外选择的目标也需要能通过使用牌选择目标的合法性检测。
Q:简雍发动“巧说”拼点赢使用【无中生有】/【桃】/【酒】(执行第一项效果)是否可以选择自己和一名其他角色为目标?
A:可以,这些牌的目标要求包括使用者本人,但是其他角色必须能通过使用此牌选择目标的合法性检测。例如:简雍发动“巧说”拼点赢对自己和一名其他角色使用【酒】执行第一项效果,然后简雍对该角色使用【借刀杀人】,该角色使用【杀】进行响应,此【杀】的伤害值基数会受到【酒】的效果的影响而+1。例如:简雍发动“巧说”拼点赢若要对自己和一名其他角色使用【桃】执行第一项效果,自己和该角色必须都已受伤。
Q:太史慈发动“天义”与简雍拼点,简雍是否可以发动“纵适”?
A:可以。无论简雍是作为拼点发起者还是目标角色来参与拼点,在拼点结果确认后都可以发动“纵适”。拼点结果的确定规则为:若两张牌点数不同,则拼点的牌点数较大的角色赢,拼点的牌点数较小的角色没赢;若两张牌点数相同,则两名角色都没赢。
Q:简雍拼点后发动“纵适”,如何结算?
A:简雍拼点赢,则获得参与拼点的另一方处于结算状态的拼点的牌,然后将自己拼点的牌置入弃牌堆;简雍拼点没赢,则获得自己处于结算状态的拼点的牌,然后将参与拼点的另一方的牌置入弃牌堆。
Q:曹冲在简雍的攻击范围内,刘封不在简雍的攻击范围内,简雍发动“巧说”拼点赢,是否可以发动“陷嗣”对曹冲和刘封使用【杀】?
A:不可以。发动“陷嗣”的时机是需要对刘封使用【杀】时,即刘封为发动“陷嗣”使用的【杀】的目标,但此时刘封不在简雍攻击范围内,简雍不能对刘封使用“陷嗣”;但在这个情况下,简雍可以【杀】曹冲时指定刘封为额外目标(额外目标的指定不受距离限制)。如果是刘封在简雍的攻击范围内,曹冲不在简雍的攻击范围内,简雍可以通过发动“陷嗣”对刘封和曹冲(额外指定)使用【杀】。
虞翻
【纵玄】每当你的牌因弃置进入弃牌堆前,你可以将此牌置于牌堆顶。
【直言】回合结束阶段开始时,你可以令一名角色摸一张牌并展示之,若此牌为装备牌,该角色回复1点体力并使用此牌。
Q:虞翻替换装备时,是否可以发动“纵玄”?
A:不可以,原装备是置入弃牌堆而非弃置。
Q:虞翻发动“纵玄”将多张牌置于牌堆顶的顺序由谁决定?
A:虞翻可以以任意顺序将这些牌置于牌堆顶。
Q:虞翻发动“纵玄”是否需要展示本来要置入弃牌堆的牌?
A:通常不需要展示。但若虞翻弃置的手牌的牌面信息有要求,则虞翻执行“纵玄”的效果时需要先展示此牌,然后再将此牌背面朝上置于牌堆顶。(例如【火攻】的弃牌)
Q:虞翻对一名角色使用【火攻】,该角色展示一张红桃手牌,虞翻发动“纵玄”展示一张红桃手牌,然后将此牌置于牌堆顶,是否须继续执行【火攻】对其造成1点火属性伤害的效果?A:须继续执行。虞翻执行完“纵玄”的效果相当于弃置了相应的牌。
Q:虞翻执行“刚烈”的效果时,选择执行弃置两张手牌的效果,此时可以发动几次“纵玄”?
A:虞翻一次弃置多张牌,只能发动一次“纵玄”。
Q:曹植在场,虞翻执行“刚烈”的效果,选择执行弃置两张手牌的效果,在置入弃牌堆前发动“纵玄”将其中一张置于牌堆顶,如何结算?
A:剩下的一张若为梅花牌,则在此牌置入弃牌堆时,曹植可以发动“落英”获得之。
Q:虞翻于弃牌阶段弃置手牌时,可以发动几次“纵玄”?
A:虞翻每次是弃置一张手牌,因此每次弃置手牌时都可以发动一次“纵玄”。
Q:虞翻对一名角色发动“直言”,该角色摸的牌是装备牌,所谓的“使用此牌”是什么意思?
A:该角色使用此装备牌即将此装备牌置于该角色装备区里的相应位置,若此位置本来就有一张牌,则该角色需在将此牌置入此位置的同时将此位置里的原牌置入弃牌堆。
Q:虞翻对神关羽发动“直言”,神关羽摸得的牌的原牌面信息是红桃的装备【麒麟弓】,如何结算?
A:此牌受到“武神”的影响,这张【麒麟弓】视为【杀】,因此不算是装备牌,神关羽不执行“直言”的后续效果。
Q:虞翻死亡后,系统弃置其区域里的所有牌时,是否可以发动“纵玄”?
A:不可以。角色在死亡时还能发动技能,死亡后不能再发动任何技能。
潘璋&马忠
【夺刀】每当你受到【杀】造成的一次伤害后,你可以弃置一张牌,然后获得伤害来源装备区里的武器牌。
【暗箭】当你使用额【杀】对目标角色造成伤害时,若你不在其攻击范围内,则此【杀】伤害+1。
Q:潘璋&马忠对不在其攻击范围内的角色使用【杀】,可以选择不发动“暗箭”伤害+1的效果吗?
A:不可以,“暗箭”只要满足条件就必须发动。
Q:太史慈发动“天义”拼点赢后,对夏侯惇和潘璋&马忠(按行动顺序排列)使用【杀】,首先对夏侯惇进行结算,夏侯惇受到1点伤害后对太史慈发动“刚烈”,判定结果不为红桃,太史慈受到1点伤害死亡。然后对潘璋&马忠进行结算,潘璋&马忠受到1点伤害后,可以弃置一张牌发动“夺刀”吗?
A:可以,但是由于太史慈已经死亡,潘璋&马忠无法执行“获得伤害来源装备区里的武器牌”的效果。
Q:装备【麒麟弓】的潘璋&马忠对不在其攻击范围内的角色使用【杀】造成伤害时,如何结算?
A:潘璋&马忠优先触发(必须发动)武将技能“暗箭”,此伤害+1,然后潘璋&马忠可以发动装备技能【麒麟弓】弃置该角色装备区里的一张坐骑牌。
Q:潘璋&马忠在对其攻击范围内的小乔使用【杀】,小乔发动“天香”将伤害转移给攻击范围内没有潘璋&马忠的角色,如何结算?
A:“暗箭”的时机先于“天香”,因此若潘璋&马忠在小乔的攻击范围内,则不触发“暗箭”,且“天香”的目标无论潘璋&马忠是否在其攻击范围内,都不会触发“暗箭”。反之若潘璋&马忠在小乔的攻击范围内,则“天香”转移的伤害会+1。
朱然
【胆守】每当你造成一次伤害后,你可以摸一张牌。若如此做,终止一切结算,当前回合结束。
Q:祝融在场,左慈回合开始时发动“化身”获得“胆守”,在出牌阶段对神司马懿使用【借刀杀人】导致其杀死曹冲,然后左慈使用【南蛮入侵】,小乔在收到1点伤害时对武将牌背面朝上的曹植发动“天香”,左慈在对曹植造成此伤害后发动“胆守”,摸一张牌,然后如何结算?
A:终止一切结算,当前回合结束。左慈摸一张牌,将处于结算状态的【南蛮入侵】置入弃牌堆,此时祝融触发“巨象”获得之;伤害结算完毕后的曹植不能执行“天香”摸牌的效果,但“胆守”结算完毕后,曹植的“酒诗”结算时机为“伤害结算后”,因此会触发,曹植将武将牌翻转至正面朝上。左慈和神司马懿在此回合结束后可以从左慈开始按逆时针方向依次决定是否发动“化身”和“连破”。总结:发动“胆守”后,已经发生的事件立即终止结算(如上例中的“天香”),但“胆守”结算完毕后,某些牌或技能的效果如果满足触发条件,则会触发(如上例中的“酒诗”)。
Q:贾诩发动“乱武”,首先轮到对朱然进行结算,朱然对距离最近且横置的郭嘉使用一张火【杀】,在对郭嘉造成1点伤害后发动“胆守”,摸一张牌,然后如何结算?
A:终止一切结算,当前回合结束。即从朱然摸一张牌开始,直到贾诩的回合结束,除了需将处于结算状态的火【杀】置入弃牌堆,其他任何事件都不能执行,也不能插入。“遗计”的发动时机为“每当你受到1点伤害后”,因此郭嘉没有发动“遗计”的时机且其武将牌不重置;“乱武”不会再对座次在朱然之后的角色进行结算。
李儒
【绝策】在你的回合内,一名角色失去最后的手牌时,你可以对其造成1点伤害。
【灭计】你使用黑色非延时类锦囊牌仅指定一个目标后,可以额外指定一个目标。
【焚城】出牌阶段,你可以令所有其他角色依次选择一项:弃置X张牌;或受到1点火焰伤害。(X为该角色装备区里牌的数量且至少为1)
Q:“灭计”对你使用黑色非延时类锦囊会产生什么影响?
A:你使用黑色非延时类锦囊牌选择目标的个数上限至少为2,即:对你使用【无懈可击】、【铁索连环】、【南蛮入侵】没有任何影响,只会对你使用【过河拆桥】、【顺手牵羊】、【决斗】、【借刀杀人】产生影响,你使用这四个锦囊时可以额外选择一个能通过合法性检测的目标。例如:李儒使用【顺手牵羊】可以同时对A和B使用【顺手牵羊】(A、B必须都能通过合法性检测,即距离为1)。
Q:李儒发动“灭计”,其他角色选择受到1点火焰伤害,伤害来源为谁?
A:李儒。
Q:体力为1的李儒在出牌阶段对自己使用最后1张手牌【桃】时,如何结算?
A:李儒在使用【桃】选择自己为目标时,即失去最后的手牌时,可以对自己发动“绝策”,若如此做,李儒对自己造成1点伤害,进入濒死状态,进行濒死结算。若被救回,继续进行此【桃】的使用结算,李儒会执行回复1点体力的效果。
伏皇后
【惴恐】一名角色的回合开始时,若你已受伤,你可以和该角色进行一次拼点。若你赢,该角色跳过本回合的出牌阶段;若你没赢,该角色与你距离为1直到回合结束。
【求援】当你成为【杀】的目标时,你可以令一名有手牌的其他角色交给你一张手牌。若此牌不为【闪】,该角色也成为此【杀】的目标。(该角色不得是此【杀】的使用者)
Q:伏皇后对一名角色发动“惴恐”拼点没赢,该角色与伏皇后的距离是否会受到坐骑牌的影响?
A:不会。无论该角色与伏皇后的距离本来是多少,最终都视为1.
Q:伏皇后对一名其他角色发动“求援”,该角色交给伏皇后一张手牌是以正面朝上还是背面朝上的方式?
A:正面朝上。
Q:伏皇后对只有一张手牌的诸葛亮发动“求援”,诸葛亮将最后一张手牌交给伏皇后,如何结算?
A:若此牌是【闪】,“求援”结算完毕;若此牌不是【闪】,诸葛亮因空城不能成为【杀】的目标,因此不执行后续效果,“求援”结算完毕,此【杀】的目标依然只有伏皇后。
Q:伏皇后对大乔发动“求援”,大乔在成为新的目标时,是否可以发动“流离”?若是对刘禅和汉献帝发动“求援”,是否可以发动“享乐”和“天命”?
A:都不可以。此时被“求援”的目标直接成为【杀】的目标,不能发动“成为目标时”的技能。
Q:大乔对伏皇后“流离”,伏皇后在成为新的目标时,是否可以发动“求援”?
A:可以。大乔发动“流离”后就不是此【杀】的目标了,若伏皇后再对大乔发动“求援”,大乔在成为此【杀】的新目标时不能发动“流离”。
Q:太史慈发动“天义”拼点赢后,对大乔和伏皇后(按行动顺序排列)使用【杀】,大乔在成为目标时对伏皇后发动“流离”,如何结算?
A:大乔发动“流离”之后就不是此【杀】的目标了,伏皇后在成为此【杀】的新目标时,可以发动“求援”。若伏皇后是对大乔发动“求援”, 大乔在成为此【杀】的新目标时不能发动“流离”。
Q:伏皇后对神关羽发动“求援”,神关羽将一张原牌面信息为红桃【闪】的手牌交给伏皇后,如何结算?
A:此牌作为神关羽的手牌会受到“武神”的影响视为【杀】,但伏皇后是在获得此牌后再判断此牌是否为【闪】,因此不执行神关羽成为此【杀】目标的效果。
Q:体力为1手牌数为1的伏皇后对李儒发动“惴恐”,当伏皇后失去最后的手牌时,李儒对伏皇后发动“决策”,伏皇后收到1点伤害死亡,如何结算?
A:仍需亮出拼点的牌,来确定拼点的结果。亮出双方拼点的牌后,若伏皇后赢,李儒跳过本回合的出牌阶段,若李儒赢,则没有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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