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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详细看过各家公司的合约,只有某G公司的合约中写着非居民外国人身份的受保人如果续约前一年中居住在新加坡以外超过180天,无论连续与否,保单(终止,或者理解为不保证续约)。
这个是合同这么写的,至于在实际操作中,是否严格执行,我就不知道了。
另外,其他公司的合约中,并没有这个条款。
另另外,大部分合约中,都有一个条款,如果Valid Pass过了有效期60天(而没有更新)的话,保单终止。Income的合约中,没有这个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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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83天的事情,我能联系到的就是,如果一个外国人,拿EP或者S Pass,当年在新加坡居住和工作(包括周末和假期)183天或者以上的,可以作为Tax Resident征收个人所得税,享有较低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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