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旗下的微信平台“上海发布”发布公告,称上海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行户口管理新政策。引人注目的是,该政策中特别提到定居国外者必须注销户口。一个月内不主动注销户口者,将由公安机关强制注销。
为进一步核实消息准确性,笔者查看了上海市公安局发布的新政全文,其中第四十六条如下: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本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登记。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告知本人、近亲属、户主或者集体户口协管员,拒绝注销户口或者告知后一个月内仍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可以注销其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