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屋主,把公寓租给一个新加坡人,和约不到3个月,此人开始拖欠房租。
后来忍无可忍,被迫找开锁的翘开门,给他一天时间搬家,收回房子。
结果他走的时候房间里面一片狼藉,没有清理。
现在我打算在法庭告他,有他IC. ,损失大概1万多,2个月房租,清洁费,空调清洁费,还有找新租客前的房租损失。
发现可以上网申诉,但是不知道是否能拿回损失? 还是找律师会有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