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我是PR,我爱人拿EP的,如果他要申请PR,是用 Spouse/child Of a SC/SPR 的 form 4 申请呢 还是 EP Holder 的 form 4A 申请?
谢谢!如果两个都可以的话,哪一个会成功几率更大(理论上和实际上)?
请教一下过来人的经验,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