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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拿加拿大的交通法规到新加坡来用这件事本来就欠妥。新加坡的交规本来就不是这样的。给你普个法。在新加坡不走专门用来过马路的地方(天桥,地道,斑马线)过马路,需要满足两个条件才合法:1. 50米距离以内没有专用过马路设施。 2. 不影响车流。所以从交规来说,确实是你不对。新加坡本来就没有住宅区车要让人这一条交规。
至于骂人能不能告要看具体情况。构成诽谤的可以(比如骂女生是公共汽车)、构成刑事威胁的可以(比如信不信我杀了你这种)。其他的比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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