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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让父母每次在这里待的时间长一点,而自己不嫌麻烦的话,可以这样操作:
一方的父母来了之后,先申请89天的短期签证延期。等到最后一个月时,向移民局递交LTVP的申请,虽然很可能会被拒掉,没有关系,收到拒信后,递交申诉信,如果在移民局的申诉也失败了,再让他们回去(如果不嫌折腾,在移民局申诉被拒后,还可以去找国会议员,他会帮写申诉信,再次申诉一下,以此为理由可再次延长短期居留签证的时间)。这样他们每次来新加坡其实可以待到四五个月了。我的一个朋友的父母当时就是这样,在新加坡待了六七个月才回国的。不过这样做就是自己麻烦,因为申诉也是蛮烦人的,会影响心情。比较简单和稳妥的办法,就是双方父母每三四个月轮换着来,多花一些机票钱。如果想把机票钱省掉又想让父母在新加坡帮你们照看小孩,终级解决办法还是入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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