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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离开新加坡回国了, 后来又去了另外的国家. 在离开之前, 我就报了税, 但公司只是记录了我的相关信息等, 并没让我交.
最近,突然收到朋友转交的信, 是公司转交税务局通知我交税的信. 走之前, 公司扣了我的一部分薪水用于交税, 但似乎不够. 因此要求我交. 但公司寄到我原来的单位, 我早跟原来的单位脱离了关系, 还好朋友帮我收了这封信, 并给我寄过来了.
收到信, 我傻眼了, 上面写明到6月XX号之前没有交齐, 罚1000, 每月另罚. 即便我朋友立即将信寄给我, 我也晚了, 再加中间耽搁, 到目前才收到. 那我岂不是要交一大笔罚金?
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请有经验的人帮个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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