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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业开发的殖民本质:资源掠夺而非“建设”
1. 品种改良的战略意图
日本在东北推广水稻种植(如引入“北海道赤毛”等品种),根本目的是将东北改造成粮食与资源供应基地,以支撑其侵华战争及本土需求。伪满洲国时期,东北大米大量输往日本本土(1942年占东北大米产量的40%),导致中国农民被迫食用劣质杂粮,甚至饿殍遍野。
2. 土地掠夺与强制劳动
- 日本通过“开拓团”移民强占东北耕地,至1945年共移民32万人,侵占土地约3.9亿亩,导致数百万中国农民流离失所。
- 强制推行“粮谷出荷”政策,以极低价征收粮食,1943年征粮量占东北粮食总产量的40%以上,直接造成1940年代东北大饥荒。
二、殖民统治的灭族性特征
1. 文化灭绝政策
- 强制推行日语为“国语”,禁止学校教授中国历史与文化,实施“皇民化教育”,企图抹杀东北民众的民族认同。
- 摧毁中国传统宗教场所,强迫参拜日本神社,将伪满“建国神庙”崇拜定为法律义务。
2. 人口结构的系统性改造
- 计划20年内向东北移民500万人,目标使日本人占比达10%,通过稀释本地人口巩固殖民统治(数据来源:日本《满洲农业移民百万户移住计划》)。
- 对抗日力量实施“三光政策”(烧光、杀光、抢光),例如1932-1933年对东边道的“剿匪”中屠杀数万中国平民。
3. 生物战与人体实验
731部队在哈尔滨等地以中国人为活体进行细菌战实验,导致至少3000人死亡;日军多次在浙江、湖南等地实施细菌战,造成数十万平民伤亡。此类暴行远超“资源开发”范畴,是种族灭绝的实证。
三、“五常大米”叙事的逻辑陷阱
1. 技术转移≠殖民正当性
殖民者引入技术从来不是为了被殖民者的福祉,而是服务于资源榨取。正如英国在印度种植鸦片、法国在越南开发橡胶园,技术改良只是殖民剥削的工具。日本在东北的农业“成就”恰恰暴露其掠夺的深度与系统性。
2. 殖民统治的“长期化”意图
日本在《田中奏折》中明确将东北视为“帝国生命线”,其政策设计(如20年移民计划)显示意图永久吞并东北,而非短期占领。所谓“当作国土经营”恰是殖民者试图合法化侵略的修辞。
四、国际法与历史定性
1. 违反《非战公约》
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建立伪满洲国,违反了1928年《巴黎非战公约》中“禁止以战争作为国家政策工具”的条款,其行为被国际联盟1932年《李顿报告》明确认定为侵略。
2. 东京审判的定性
1948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指出,日本对东北的统治是“通过军事侵略建立的傀儡政权”,其政策构成“反和平罪”与“反人道罪”。
结论:殖民者的“建设叙事”是对历史的扭曲
以局部技术改良美化殖民统治,本质上是为侵略者开脱的历史虚无主义。日本在东北的农业开发与残酷的民族压迫是一体两面,其根本目的是将东北永久殖民地化。正如南非的种族隔离政权也曾修建基础设施,但无人能否认其种族灭绝性质。任何试图以“经济贡献”掩盖殖民罪恶的言论,都是对受害民族记忆的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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