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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说一下我对筷子事件的看法。
首先,我觉得偷用词不当。
“偷”是一个严重的指控,新加坡法律对偷窃的定义的第一条就是要有不诚实意图(dishonest intention)。所以这点对于拿筷子不适用。
把客人拿别的商家的筷子的行为称作偷,这只是一种愤怒的肆意的宣泄,除了激化矛盾,于人于己都没有好处。
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
其次,沟通交流很重要。
在这个筷子新闻出现前,本人还真不知道Maxwell食阁是每个摊位自己负责自己的筷子。
在新加坡生活多年,在口福或者coffee shop吃饭,貌似餐具都是任意取用的。可能这些食阁的餐具都是统一分配?
但是,游客能知道这些吗?知道不同食阁的不同规定吗?
在Maxwell食阁,如果摊主不想让非自家的食客拿筷子,就直接说就好了吧。因为肯定有游客不知道这个情况的。一方面你怕游客觉得你小气不愿意说,但是另一方面你却又爆发了要报警说游客偷筷子? 你觉得是直接告知游客不可以拿非消费摊位的筷子好,还是直接开骂并威胁要报警好?
一个简简单单的的事情,搞成这样有点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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