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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网络的暴力就是一种
偷拍、骚扰这种事,取证困难,处罚轻微(或者至少受害人普遍认为轻微)
现有司法体制下维权成本太大而受益太小
都间接导致女生做很多主观猜测,甚至采取不合法的手段
这个女生认为自己权益受到损害后报警其实是非常非常正确的选择:一个偷拍或者咸猪手的人,不会只做一次,也不会只有一次被发现,即使这一次没有抓到证据,但报警被“冤枉”的次数多了,就说不过去了
但是她后面主动采取网络暴力,真是白瞎了前面的教科书般的操作
确实也不冤枉
让她一个人社死,也不解决根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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