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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举例仅供参考。感兴趣的可以去读自己的住院保险的细则。
比如A捐献器官给B,生病的人是B。
A自己的住院保险,我们叫做“保险A”;B自己的住院保险,我们叫做“保险B”。
对于“保险A”来说,A是Insured,受保人。
对于“保险B”来说,B是Insured,受保人。A是Donor (Non-Insured)。
对于生病的人B来说,他的医药费用,包括器官移植费用,以及住院前后,抗排斥药物,这些都由他自己的“保险B”保障。
问题是对于捐献人A的相关费用怎么处理:
1,A有自己的住院保险“保险A”,可以保障自己作为Donor所产生的相关医药费用,比如住院,手术,住院前后费用。
2,如果A没有住院保险,或者“保险A”不保Living Donor这部分,或者A和B沟通之后同意使用B的住院保险“保险B”,来报销A作为Donor所产生的医药费用。
至于保障内容,索赔条件和要求,要看各自保险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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