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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酒驾或者逃跑或者两者都有,处罚也很轻,坡坡这里的交通法规真的是有点看不懂。
案例1:
大法官梅达顺昨天推翻国家法院的判决,把酒驾被告凯斯特(Stansilas Fabian Kester,35岁)的监禁期从两周减至一周,吊销各级驾照三年的刑罚则维持不变。
凯斯特案发时是一名陆军少校,他去年初酒后驾车闯红灯,撞伤行人和电单车骑士。他上诉高庭,要求改判他罚款。
案例2:
男子清晨酒后开车撞人逃跑,导致5旬妇女头脑受损,终身瘫痪!31岁男子被判坐牢6周,罚款800元,吊销驾照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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