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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他本身的思想和行为触犯了道德,法律,和校规。现在先要讨论的是,他应该得到应有的惩罚,而不是无关痛痒的休学一学期和一个警告。
没有人倡导网络暴力,如果他的得到应有的惩罚,而别人却不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我就认同你的看法。再说了,被社会歧视本来就是犯罪的成本之一,我记得好像以前就看过这样的说法。假如有些罪犯or罪犯家属因为受不了社会的压力自杀了,难道还要怪受害人和法庭太咄咄逼人而不是怪罪犯为什么一开始要去犯罪?而且还有不少你们这样的爱心人士关心偷拍者的身心健康嘛。反正我首先关注的是受害人的身心健康和正义能不能得到伸张。
都是孩子的妈妈,假如你是那个被偷拍女孩的妈妈,你也会这样想吗?有人偷拍你的女儿洗澡,然后偷拍者还开开心心的去外面公司实习,没有任何被影响。你觉得可以接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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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lar Morghul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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