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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算是我曾一心要的类型,但是就那么巧,出现的刚刚好,在我就快要放弃了的时候出现——原来传说中的爱情真的这么美好。所以,我觉得他救了我一命。
大龄青年闪婚。结婚初三年,吵的恨自己为什么会来新加坡,过着这样糟糕的生活,差点放弃,几乎流完一辈子的眼泪。每次想要放弃想起当初,总是不甘。所以,结婚的前提真得是有过美好,有过“朝闻道,夕死可矣”的感觉才行,不然婚姻生活里面的鸡毛蒜皮,要用什么消化?
然后,第二个孩子来了,我们都做了很多改变。互相包容了很多。现在也会吵架,还偶尔冷战,但是,有时候约个午餐,我看着远远朝我走来的那个人,仍然会心悦——有这么一个人,他是为我而来。
我们有很多地方不一样,喜好,甚至有些人生观价值观,我自从遇上他,改变了很多,放弃了很多,但是总体也算是在越变越好,那么作为一个悲观主义(可参考我的网名),就只能说,别问永不永远,只看一路风光。
算狗粮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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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at Eastern保险经纪,两个孩子的妈妈,喜欢各种有关财务规划,育儿,生活等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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