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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摘录自 《慈善团体与公益机构 监管准则》
https://www.charitycouncil.org.sg/en/Our%20Work/~/media/270E103174614124834C71F162D7E4C1.ashx
筹款作业法
1.1.1 慈善团体与其筹款者应确保在筹募款项时,活动的进行与信息传达将不会
对慈善机构的正直诚实与透明度造成任何损害,并提高公众对慈善团体与
其活动的信任与信心。
1.1.2 在同捐款者与公众沟通时,慈善团体与筹款者应避免激起负面的情绪。他
们应遵守下列原则:
(a) 避免使那些不愿捐赠的公众感到愧疚;
(b) 尊重那些因筹款当局发出募捐吁请而受惠的人士的尊严;
(c) 避免对其他慈善团体进行比较;
(d) 避免予人对慈善团体所负责的问题或公益事业的范围或性质,产生
一种夸张的印象;
(e) 避免在使用捐款与捐款的目的上误导公众;
(f) 避免使用歧视任何种族、宗教或文化的信息或影像图片;
(g) 不要使可能成为捐款者的人士受到强迫、骚扰或不必要的压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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