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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的看法是,鉴于各人有不同观念和习惯,就找自己能接受的就完了,不必争那么多,把自己习惯强加给别人;接受后双方都应该按议定的来办,就会减少很多麻烦。
比如说租房子,如果不接受不让带人进屋,直接找另一家就完了,实在不必费神费气争什么权利。这是双向选择的问题,你可以接受苛刻,也有不接受被苛刻的权利。如某童鞋所说,一觉醒来发现个陌生人在屋里确实很不自在,特别是女租户或女房东突然看到个男的在家里,那真是难过得要死。我前个房东就是一家都是女的,我平时在家就能穿睡衣进进出出,偶尔她男朋友来,我不注意听声音的话一开门看到就呆了,得赶紧回房换了衣服才能出去,很是不便。
很赞同LS这句:
"出门在外都不容易啊,合租更是难受啊"
就是因为想到和非原房东者合租会因习惯等问题要花很多时间协调,碰上观点不一样的会说不通,所以还是宁愿忍受不能煮不能带人回家等这些条件和房东一起住,就算当二房东有时可以把自己的房租赚到也不想这么麻烦。呵呵,懒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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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就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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