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零七年五月五号,有一个叫做Theodore Maiman的人在温哥华与世长辞。很多报纸跟新闻都报导了他的死讯,比如在photonic.com上的新闻标题是Laser Inventor Dies at 79, 它的引言部分这样写着:
VANCOUVER, British Columbia, May 9, 2007 — Theodore Maiman, PhD, inventor of the first operable laser and twice nominated for a Nobel Prize, died May 5 in Vancouver, British Columbia. His death was confirmed by his wife, Kathleen.
Theodore Maiman是一个在科学上很有建树的人,他的去世引起广泛的关注不足为奇。不过这里比较有趣的是,Theodore Maiman 被称为是“inventor of the first operable laser ”而不是“inventor of the laser”,发明激光就发明激光,为什么要说是发明第一台能工作的激光呢?记者在这里措辞谨慎,是因为这背后有一场打了三十多年的官司。
这个Gordon Gould,是在P. Kusch教授手下做铊原子束共振实验。起初他用热学或放电方法激发铊原子,已经搞了很多年,一直没有结果。那个时候,大牛人Rabi从国外开会回来,带回了光泵浦方法的新闻,建议Gould试试。Gould经过试验,果然灵验,有5%的原子进入亚稳态。这促使他对光泵方法发生了浓厚兴趣。就在这时,Gould也产生了用光泵方法实现粒子数反转的想法,并且设计了用法布里-珀罗干涉仪(Fabry-Pérot)镜片作成的谐振腔。他的想法和Towns-Schowlow可以说是异曲同工。他在笔记本上写下了自己的想法和计算,并为光学激射器起了一个名字叫LASER,取自英文 “Light Amplification by Stimulated Emission of Radiation”的头几个字母。1957年10月,他在家里接到Townes的电话,从而得知Townes正在进行类似的工作,预感到将会发生一场发明权之争。于是他连忙请一位公证人将自己的笔记签封,以备申辩。这个笔记本的前9页载有古尔德的初步设计和计算,还包括有LASER 的定义。这个有日期的公证印章,日后对Gould赢得官司起了非常大的作用。
在有了idea之后,下一步当然是把实验给做出来。Gould没有及时申请专利,他的导师Kusch又不同意他以激光代替原来的题目:《原子束共振》。他愤而放弃博士学位,从哥伦比亚大学退学,加入了一家私人研究公司TRG (Technical Research Group)。在这家公司里向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申请了研究经费。但是政府认为这是一项是需要保密的的研究,所以从事这项工作的人需要获得security clearance。Gould年轻的时候在政治上左倾,参加过共产政治联盟Communist Political Association。所以没有办法得到clearance,因而不能直接参与Laser的研究。也许是因为Gould不能直接参加实验,也许是因为一些别的什么原因,TRG最终还是没有能赶在Theodore Maiman之前把Laser给做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