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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到这个家以后,只邀请王来过一次,叫的外卖pizza,饭后甜品是火龙果,王的样子好像都没有变到,脾气亦没有变到多少,我喜欢同旧日的朋友聊天,然后说到及累及卷的时候淡淡的散场。那天王值夜班,送她到楼下,告诉她到医院的路很简单,穿过一段马路,上了斜坡就到了。那个时候是农历年的前几天,楼下邻居摆了两盆金橘在门口,枝丫上绑了几尾纸金鱼,天色阴沉,王一路风地走出去,我忘记那伞给她,忘了说上一句离别的话,但,没那个必要,我们在病房里每天都见面。不过那时我们不是好友,我们有时会面对面撞阁正着,但我忙着传真一份紧急的表格,她大概还未吃午饭。一同下班搭电梯去楼下的时候,去polar里买一瓶果汁去六楼的花园里小坐,很泄气就会看看天色,阳光灿烂的时候好像就那么融化在那里。我们都很庆幸成长是同步的,不再偏激了,有点小小的自私,虽然对未来不是很确定,不过没有必要慌乱。
董呢,未搬家的时候在commonwealth的MRT见过面,变成大美女了,刚从九寨沟旅行归来。郭是没有时间理我了,做的最过分的一次是因为男友请她吃饭而把我半路扔在商场。去过赵的家里一次,在大巴窑图书馆旁边的一栋楼房里,从图书馆借来的书散满一地,她那天休息,客厅拉了窗帘,躺在半明半暗的沙发里看电视。屋主留下了一架琴,未上锁,打开琴盖一股子呛鼻子的味道,我叮叮咚咚的敲了一首一闪一闪亮晶,满天都是小星星。客厅的吊扇是旧式的,黄铜制的几个大叶子朴啦朴啦的转着。走的时候同赵一起去吃KFC,赵请客,本来想去翡翠,我们两个是北方人,赵总是说在这里变得大方不大方小气也不小气。两个失落的人在肯记的一角吃鸡翅膀。赵喜欢mango的衣服,喜欢一桌饭吃完还剩的绰绰有余,她国内的家是开花圃的,我想她一定很喜欢花。
我近日试了几款眼霜来拯救我的眼睛,因为经常熬夜生出的细纹怕是不会隐去了。
熟悉每天的每一段时间。我刚刚从7-11回来。买的最新I周刊在楼下的球场读完,看看一周的星座运势,说是金牛座的要注意身体。消灭一盒马铃薯泥,热热的,辣辣的。还有一袋鱿鱼干,一瓶苹果茶。手头有一本吉本娜娜的小说,里面夹了一张以前借阅人的借书收据,这个人,是怎样的一个人,她是不是像我一样喜欢吉本娜娜,她读完了这部小说么?。。。。。。
我大概会在这个家住上很久。因为,真得很喜欢这里。
坐在阳台上看着新洗的衣服飘飘展展的在阳光里,白黑两色居多,对比强烈,但在阳光底下都好像莹莹的发出亮光。楼是老式的,天花板很高,换灯的时候要把椅子摞到桌子上。没有垃圾道,我们用大大的黑色袋子装垃圾,我常常半夜去7-11,顺手就把袋子带到楼下。夜晚的空气很冷静,我只要站在后楼梯的楼梯口,见到的是一片很远很模糊的丛林,就会很高兴,我在那里打电话给妈妈,或是拿一小碗的毛豆吃,我把这算成是一种巧合,像绿色安静以及从容,得到,失去,然后失而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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