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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版块:心情闲聊 发贴时间:2004-04-06 19:14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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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几篇是我写的,有几篇是转载的。

1。我接触张爱玲的时间极短,应该说,是看了几部由同名小说改编的电影后,才有兴趣去看看的。但通凡有才华的人,尤其是女人,命运都够有凄凉的。
2。我身边有很多喜欢听歌的朋友,但我最终也没感染到。我记忆里,就那末几首歌,不说也罢。但许巍,我想要说说。这里,一个朋友替我说了。我还有另外一个着迷的歌手,朴树,从他的《我去两千年》开始。
3。朋友的作品,看着很好,就转来了。
4。我前几日从图书馆借得一本关于中国古代名城古都的书,翻到西安,原来是十三朝古都,旧名叫做长安的。匆匆的写下一堆东西,存在电脑里,今日翻出来,不知道这里会不会有西安人,看了,会作何感想。
5。一个朋友去了欧洲。我在网上读到她的文字。我有点私心没有把那些图片一并贴上,因为我害怕图片会把大家的眼睛拐跑了。呵呵,玩笑了,我只想让你看一句话“这个由33张静物照组成的小册子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甚至都没有前言,只引用了Roald Dahl的一首小诗”,请注意那首诗奥。
6。我很早知道屈原,但王国维的名字,还是一次在国内时,听中央广播电台的一个节目才知道的。有兴趣的人,可以查来看看的。这篇文章转自《中国青年报》。
7。海子啊,顾城啊,北岛啊。。。。。。他们的时代离我们有点远。但去年偶然看到一本有顾城影子的电影,冯德伦演的,差强人意。但我自此记住了,顾城是自杀的那个诗人,而不是北岛,千万别再混淆了。海子是另外一个,他写完了这首诗,不久之后就自杀了。我现在还读不出什末,但总感觉还是发发吧,或许有人明白。另,今日看的书,有一半的作者都自杀死了,泄气。




1。私语张爱玲


一直是喜欢张爱玲的,但不与人说,是窃窃的欢喜。真的,假的,爱她的人太多,谈她的人太多。意志也多,只想一个人。
看秦汉和林青霞演的那一场倾城之恋,看胡兰成的《今生今世》里的张爱玲,知道喜欢一个人是必得保持一定的距离,隔着烟雾,反到自然。但人都是这样的,从心底里的喜欢,克制不住,只要有可能,还是想看有关她的一切。

胡兰成写了那么多那么多,都是叫人失望的言语,张爱玲的晴天白雨,石破天惊,正大仙容……只是自叹,这一支华丽浓重的笔背后竟是那么一个坚定不移的女子。这么聪敏的女人,这浮世看透是看透了,但还是要执着鲜艳的活着。看透了,依然挣扎,苦的是自己。
爱上胡兰成,但不介意别的女人也爱他,这是假的,终究还是让他选择,终究还败给别的女人。被拒绝的女人是悲哀的。更何况是这样骄傲的女人。所以她说,她以后必不会再爱人了。然而异国再嫁不知是不是对自己的嘲笑和讽刺。
想,任何坚定的女人其实都是矛盾的。坚定是因为自尊,自尊给了别人,重重的矛盾便留给了自己。看她的文章觉得她是有很多小情小意的人,但是再看又觉的她是最最绝情绝意的人,世事洞明皆学问,这样的学问不要也罢。什么都被读懂了,活着又因为什么,若是去做了圣人,怎能尝这世人的爱恨情愁与冷暖秋冬?爱他的男人也走了,锦绣的衣服又穿戴给谁。自许的骄傲都败在了求他决择的脚下,拿什么给自己继续生活。胡兰成是她关于爱情所有的理论,接来的人生怎样去驳回。所以胡兰成之后她不写了,那个男人拿走了她的所有理论和信仰。胡兰成之前的避人或许有孤芳自赏,但是他之后的避世大概只是因为无边的绝望和自我保护了罢。她自己说,眩烂之极,归于平淡,但是她会甘心这平淡吗。
胡兰成写诗给他,她说: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她付出的是爱情,胡兰成或许给的只是欣赏。说她很少与人往来,所以她是孤独的,这孤独里有自尊,有自怜或许更有的是对世事的伤心,所以就因胡兰成的这一份相知,便可以爱上他了。但是张是懂得这份距离的,就像看到好东西,她不买,记着记着记到心里,其实便成自己的了。她叫胡兰成不要去看她,但是她又送他照片,告诉他: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自尊得矛盾。大概在爱着的女人都会变得卑微的罢。

张的小说里满满的都是物质和颜色,所有物质的繁华大概都是因为对人的绝望罢。所有被说出来的感情到底都是卑微渺小的,所以张爱玲把她的男女私情都淹没在惊世骇俗的大红大紫里,但是这一抹亮色依旧是悲哀的,势单力薄。
她的悲伤,没有眼泪。她的矛盾,五体投地。不敢爱,因为怕,说无所谓婚姻,其实很知道他的份量,不敢恨,因为自欺,明明看透,还要假装。但还是喜欢她,喜欢她的小说。


2。关*于*许*巍*


以下是他的歌词,足可以当作名言来体会的。。。。

“我曾是孤单的飞鸟,飘荡在远方的天空,
如今我已经飞的太久,才知道你就是春天”---《方向》

“我想忘了昨天不眠的夜晚,我已厌倦所有虚幻的梦想......每一天走在纷乱的世界里面,我才感觉现在要的是简单。”----《简单》

“我是永远向着远方独行的浪子,你是茫茫人海中我的女人,
在异乡的路上每一个寒冷的夜里,这思念它如刀让我伤痛”----〈故乡〉

“那一些温暖在我心间,伴随着我想你的今天,
你让我长久沉重的心,感到从没有过的轻盈”----《温暖》
  
“我沉默无语,只是静静的看着你,我忽然忘了,我来时的路”---《闪亮的瞬间》

《那一年》“那一年,你正年轻,总觉得明天肯定会好很美....”

“无所谓什么坚强,无所谓什么悲伤,我从来都是这样,没有方向”---《水妖》

“我的身体在这里,可心躲在那里”---《在别处》

“我的每次飞翔,总在漫无目的的路上。我的每次歌唱,总在每一个夜里飘荡”---《青鸟》

许巍曾经组建过一支乐队,名字叫“飞”,许巍好像很喜欢飞的状态,但这么多年,他就像在歌里唱到的那样:“还是飞不起来,依然需要等待。”这一等就是8年,坐在面前的许巍也有些沧桑了。

现在许巍又飞起来了,“飞越这辽阔世界,飞越这群山,飞越那洁白的云海,飞越那万马奔他的绿色田野,飞越那辽阔的碧海蓝天,飞向那温暖的春天。”这是他新专辑《时光.漫步》中《天鹅之旅》中的一段歌词。

许巍的变化让喜欢他的歌迷有些反应不过来,但对许巍来说,这是最真实的,这正是许巍现在的状态。他有理由去做一个健康的人。

去年,许巍把他在北京的东西全打包拿回了西安,他不想留在北京,想回到那个他思念的城市,“我不想干了,我开始买书、看书,也不听音乐不弹吉他了,心里空荡荡的。”许巍是跟朋友借钱做路费回到西安的,可能没有人相信,一个在歌坛有很大名气,有众多歌迷的歌手,他竟要借钱回家。在北京签约这8年间,许巍几乎没有什么演出,版税也少得可怜,他只能躲在北京西郊的一处房间里弹吉他,唱片公司就是这样把一个很有才华的歌手给毁了。

回到西安,他不敢和朋友见面,“不少朋友都在猜测,我在北京挣了不少钱,别人叫我出去玩,我都不好意思,吃饭的时候怎么能让别人请客呢,可我口袋里只有20块钱。”这让许巍很尴尬。直到有一天,许巍拿起吉他,当吉他声响起,他又想起当初学吉他时的情景,那些最美好的东西又出来了,于是,许巍又回到了北京。一年后,他出版了新专辑,这是一张和前两张完全不一样的专辑,前两张专辑是在梦想中写满了绝望,新专辑是在梦想中写满了阳光。“写《执著》、《两天》和《在别处》都是最初的理想,可能是跟从小受到的教育有关,我希望我以后对社会是一个有价值的人。”所以许巍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用绝望来证明自己是一个有价值的人。他回忆道:“我曾经过过一段特别孤独的生活,很少和人接触,都生活不下去了,你没法告诉人说自己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了。那个时候,我把我扔到音乐里面,反而体会到了好多东西,是跟别人玩的时候体会不到的。”

在录制第二张专辑时,是许巍情绪最低落的时候,你也许想不到,那时的许巍多么渴望过上一种健康的生活,“上一张专辑,我状态特别不好,录音的时候还在吃安眠药,精神处于混乱状态,在那种状态下你特别希望过上健康的生活,我甚至到书店买卡耐基的书,后来我开始听波切利的歌剧,只有健康的生活才有希望。”

所以,许巍给人留下一个灰色、忧伤的印象,即便他的歌中有阳光,那也是冰冷的阳光,“我在写第一张专辑的时候,那些东西实际上和大家的感觉是不一样的,其实很自我,但没想到那么多人接受。当时不唱《执着》,唱《两天》就是当时就是'两天'的状态。我永远会写我现在的状态,活在当下最重要。有很多人采访时告诉我,他们很喜欢我忧郁的东西,但是如果我总是拿这个当招牌,就太无聊了。因为你最真实的变化自己最清楚,你不能违背这些,不能因为别人喜欢,我就迎合大家。”所以,当你再次听到许巍的歌曲时,会发现,这次,他的音乐里充满了阳光,而且是温暖的阳光。“我看到很多人开始用电脑创作,我现在创作还是用一把木吉他,音乐可能最能表达你瞬间的感觉,当音符自然流淌的时候,这就是生活。好多微妙的感觉都从音乐里出来。这张专辑里的好多素材都是这么出来的。”

“有时候,这些东西在心中会淡去,被生活中别的东西淹没,当你安静下来,会发现这些东西还会在你身上。”第二次起飞的许巍找到了他当初的起点,好像经历了一次生死轮回,但这次轮回,在许巍看来,当痛苦和快乐都能体会的深刻时,生命才算完美。其实,许巍是歌手中少见的不会经营自己的人,他总在说,只要我能安静地去写歌,就行了。




3。爱上全麦面包

《夜访吸血鬼》里面,庄园主Brad Pitt在丧妻失女后痛不欲生,英俊优雅而悲痛的他面对优美的月色无助独立同时咏叹:饮食无心,爱欲无味......于是他打算接受另外一个美男子的蛊惑,接受他的啃咬,变做另外一只吸血鬼,拒绝凡间的诱惑,从此坠入黑暗的神秘和永恒....

多么悲伤--饮食也无心,爱欲都无味,世间两个让肉体最快乐的事情都失去了法力。

而大口大口的吃饭是多么幸福啊...有谁知?

雪白的米饭,冒着香气,不需要华美的菜肴,即便只有一袋涪陵榨菜都可以下一碗,如果还有半个流油的咸鸭蛋就更加圆满。鸭蛋的油和饭粒在嘴巴里融合,香软,甜美,触口温柔---别人都爱巧克力,而我却爱白米饭。

你曾体味过麦香么?自然的气息,虽然卑贱,却比任何人造香氛都更容易让人迷恋。

麦香,需要双手把面粉和水亲近到无间,然后上笼大火蒸制,十五分钟后,满室都飘香,用还粘着面粉的手掰一块到嘴巴里,热腾腾的,简单却甜甜的麦子味道,只有饥饿和有心的人才吃的到。

就这么简单的食物,最容易让我知足。我迷恋那么多面食:包子,饺子,面条,馅料和酱汁千变万化,而面却从来不变。

我崇拜简单的美。(爱我嘛?那给我最直接的原始诱惑,不需要任何包装的外壳和花言巧语。)

而现在这个物质丰足的社会,有多少女人却在挨饿。拒绝美食,拒绝淀粉,让腰肢更纤细,摇摆嫔婷,不赢一握,据说腰肢越细则越发让人爱怜。

我却在这个关键时分,爱上了全麦面包。

黄昏时分,在路边的大磨坊站上半晌,等待一条新鲜全麦长棍新鲜出炉。然后用米白的透气纸袋包了,扛着回家,路上会忍不住啃一口:外壳脆硬,芯子柔软,有咬劲,吃上一条需要半天,可是吃不到一半就不饿了,而且半天都不再饿,委实神奇。

起初觉得不爱吃,因为有粗纤维,吃时间长了反而要找全麦的吃,因为够脆够硬够有难度,这个道理放之四海而皆准。我一兄弟追求一美女,约了三次美女次次都粉艳装扮如约而至,后来劲头消减,理由是:得到太轻易!后来在一个丫头身上栽了跟头,那妞几乎不搭理他,可我这不折不挠的老大至今还在努力苦追不已。

在文章的末尾,让我们深情引用Tom Cruise在影片中对Pitt说的那句话:"no one can refuse me.连你也不行, Pitt.你愈是拒绝我,我愈是想要你..."

我不能没有你,全麦面包。




4。那个时候,偶在西安--西安游记
【序】

机缘巧合,十一期间,我来到了西安--过去的帝都长安。西北望长安,可怜无数山,一说长安,很久不用的脑子就涌出无数的信息:李白在这里让太监头脱过靴子,风流倜傥笑傲过众生,杨玉环醉过酒,让脸上的胭脂红憔悴了六宫粉黛的颜色,武则天则从少女变做了女皇,拥着五郎和六郎看桃花开了又落。。赫赫,我总是想起这些香艳的东西。更想起钟南山下,活死人墓旁,那该是什么样的风景?杨过曾在那里相识小龙女,从此那样多情风流的他,再没有别的红颜能够入他的心里。

《镜花缘》

如果城市有性别之分,偶认为西安是一个男性,上海是女性,北京就是中性了。八水绕长安,千年古帝京,他自公元前十一世纪西周起,直到唐代,前后有11个王朝的男人在此统治过天下,无其他城市可以媲美。

西安的帅哥美女出产率十分高,虽然二者同样养眼,然则偶肯定更喜欢看男人。

走在路上,或坐在车上,随处可见美男子。他们普遍肤色十分健康,身高并不出众,大约175左右,白净面皮、面容安静。偶尔他们张嘴说出方言,则语音低沉有力,方言虽然是方言,可是比南方那些听不懂的话感觉轻柔多了。西安的兄弟骨骼宽大,所以他们举止男人味道十足而并不凶悍,看起来舒服是他们的共同特点。

我在车上打量这些兵马俑的后代,他们也看我。隔了几千里,容颜构造自然不同,彼此都有些好奇地观望,眼睛对视了就都瞥开,却是一样的羞涩。偶喜欢这样,偶喜欢看陌生人,不必知道他的前生今世,和其他庞杂背景,只如同镜花一样,看看便足够。这样的看更接近浪漫小说,现实和小说最大的不同是,现实更复杂,从而有更多无奈而可笑的结果--SO镜中的花最漂亮。

某一雨中我上了车,对面坐着一个男孩,布格子衬衫和灰色宽脚裤,有些瘦,不能算很帅,但是他的神情平和内敛,和同伴说话的时候也是低声。那是怎样的一双眼啊,单眼、短睫,可是清澈如水,并不神秘却十分深邃,好似几千年的历史都在那双眼的后面。到大学城那一站他下了车,同伴给他一支烟,他略弯着腰,点燃那只烟吸了几口。他在车下吸烟,我在车上看他,雨丝淅沥落下,也没有打伞,宽大的衣服被风一吹,有些瑟瑟的样子,让人心一揪。

另一日,也是坐公车上,一个青衣男子坐大巴二楼最前排,独自看雨,不回头,更不说话。他留短发,背影俊朗,很吸引人。如果换做是从前,他应该是那个尹志平吧,那么在这场雨中,他一定在思念那个只穿白衣的女子。堵车,大巴走走停停,旁边的同伴困了睡了过去,我舍不得睡,只是看那个人的背影。

西安的男人,给人的感觉未免有些落寞,虽然西安是一个重男轻女的城市。偶立刻决定将来偶写的小说的主人公的故乡换作是西北。

《小王子》

那个夜,窗外雨水拼命落下,寒气笼罩四周,我拥着被子也睡不着,想必当年的李煜也是听着如此的雨声以客居的身份撰写的那首词:窗外雨潺潺,春意阑珊,罗衾不耐五更寒,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

偶无处贪欢,只能坐起来在灯下读第四十四遍的《小王子》,那本书的扉页说:宁过宁静的生活,不过悲怆的生活。可生活怎么能够不悲怆?不知道人类为什么非要发明一种叫做爱情的童话,自私而专有,如毒品一样的幻觉制造的快乐,徒增人烦恼。

小王子,西安这个城市和他的雨季,让我变得沉默。

离别之前,她与他。
她说:“以后再不要联系了,就此分手...”
他说:“怎么了?我犯了什么错?”他不知道呀,这是那朵花撒了一个娇。
她沉默着不肯说他犯了什么错,因为他没有错。
他说:“你不允许别人犯错误,真令人难受......”
她说:“我就是这样的。”
他说:“那我最后叫你一声姐姐可以吗?”
她说:“不要。”
她说:“那好吧,我祝福你...”
她粗暴地打断他:“不要!”

他信了,他伤心了,于是离去,而那朵花,因为一种固执的矜持,无法再挽回。他,他那样眉目如画,他,他那样认真地待过她,想到这里,真令人黯然神伤。于是扔下书,抱肩看西安的夜幕,雨更加缤纷的落了下来,点点滴滴,像星星陨落。

“再见了。”他对花儿说道。可是花儿没有回答他。
“再见了。”他又说了一遍。花儿咳嗽了一阵。但并不是由于感冒。
她终于对他说道:“我方才真蠢。请你原谅我。希望你能幸福。”
花儿对他毫不抱怨,他感到很惊讶,不知所措地伫立在那里。他不明白她为什么会这样温柔恬静。
“的确,我爱你。”花儿对他说道:“但由于我的过错,你一点也没有理会。这丝毫不重要。不过,你也和我一样的蠢。希望你今后能幸福。”
“要是风来了怎么办?”
“我的感冒并不那么重…夜晚的凉风对我倒有好处。我是一朵花。”
“要是有虫子野兽呢?…”
“我并不怕,我有爪子。”
于是,她天真地显露出她那四根刺,随后又说道:“别这么磨蹭了。真烦人!你既然决定离开这儿,那么,快走吧!” 她是怕小王子看见她在哭。她是一朵非常骄傲的花…

遥遥宇宙中,是否有一个星球,可在一日内观赏四十三次日落?

《石头记》

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这次来便遭遇西安罕见的雨季。接连几天,雨水不停,满城萧索,无处可去。于是我经常打着伞,穿着湿透的布鞋,踏上西安的石板路,在西安的大街小巷里走来走去。那个时候,即便把最厚的衣服穿上了,风吹来,还是忍不住发抖。只好拼命在小店中寻找秦中的一种特产:桂花稠酒,甜甜的,香香的,煮开了喝,能连进十八碗。

独自喝酒,思量过往,石头记的一段歌词最贴切(Tears好像最喜欢达明的这首歌吧):

看遍了冷冷清风
吹飘雪
渐厚
鞋踏破路湿透

再看遍远远青山吹飞絮
弱柳
曾独醉病消瘦

听遍那渺渺世间
轻飘送
乐韵
人独舞乱衣鬓

一心把思绪抛却似虚如真
一心把生关死结与酒同饮
真真假假
悉悲欢恩怨原是诈...花色香皆看化

喝完酒,坐在车上去坊上人家,穿过南城门的时候,在夜幕下仰望城墙,曾经那么美丽辉煌过,如今帝子才人俱都不在,也依旧肃穆而端庄,这种感觉真让人感动得束手无策。

十一的夜晚,在坊上,钟楼旁,城市中心,走在青石板上,四周清朝的建筑林立,街上有料峭秋寒和中雨也挡不住的,是急着享受生命之乐的人们,三五成群或成双成对在我眼前走过:君子小人、美女恐龙、弱者强者、名流贩夫,几百年前,也有一个我在这里走过吧?然则我是谁呢?我的眼睛,穿过西安的重重城墙与浩淼暮霭,向四周望去,却找不到自己任何前世的痕迹。可是无论走到哪里,都是刻骨的熟悉。

如此的夜晚,坊上的灯火把一个夜市照得如同白昼一般,灯影里,我则眯起眼睛,继续寻觅: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 一夜鱼龙舞。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

辛弃疾在几千年前寻找过伊人,而我则在几千年后的长安寻找着自己。我竟连自己的前世是男是女都不知道,多么令人惆怅啊...

惆怅中,想起红楼梦中的一段:某天乍寒下雪,贾政独自在船上,写到宝玉事,便停笔,抬头忽见船头上微微的雪影里面一个人,光着头,赤着脚,身上披着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向贾政倒身下拜,表情以喜似悲,然后被一僧一道夹住飘然登岸而去。这时,飘来一阵歌曰:“我所居兮,青梗之峰;我所游兮,鸿濛太空,谁与我逝兮,吾谁与从?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

是啊,都归彼大荒了,是男是女,还是下辈子再说吧!

《肉蒲团》

偶还是不太想去兵马俑,兵马俑的馆里,一定挤满了人,熙熙攘攘,拥挤不堪,不管是看兵马俑,还是让兵马俑看众生,那是我和兵马俑们统统不能接受的事。如果有可能,下一次我再和他们约会吧。

下雨,不看名胜,那么只有吃了。

以前在鬼街吃麻小的时候,旁边邻座的一个女孩觉得自己吃的太多了,于是非常不好意思的跟对面的男孩说:“我是不是吃的有点多?”对面那个主要以欣赏麻小为主的男孩非常诚恳的回答:“女人能吃就是德,吃吧!”真是让我太欣赏这个男人了。来之前,某个好朋友也对我说:你不要再瘦了,不好看,我喜欢你胖一点。这是希望一个女人能尽情享受美食的快乐而说出的话。我也知道,他是真得关心我的。出于天性和此言的指引,阴天、下雨,泥泞道路,挡不住的秋寒这诸多因素,都未曾抵挡住美食的诱惑。

拒绝在小店吃各色小吃是不明智的,地方小吃聚集了几朝代的文化,几经变革,,缩影在一碗碗羊肉泡馍、凉皮、臊子面、BIANGBIANG面里,历经锤炼、美味无匹。

偶在北京的时候,每天发愁吃什么,因为没的可吃。偶在西安的时候,也发愁吃什么,因为时间那么短,胃口那么大,可是美味却无穷无尽,比比皆是,跟皇帝面对三千佳丽似的,不知道宠幸谁比较好。我如果不睡觉,那么四个小时吃一顿饭,一天才能吃六顿。可是西安的小吃每天吃不重样的,一年也吃不完啊。

当然对于偶这个饕餮来说,还是肉肉最好吃。西安的牛羊肉格外美味,毫无膻气,肉串才3毛一串,葫芦头火烧里的肉肠煮得百转千回,the food is so sexy.

最好吃的,却是海底捞火锅,尤其是煮在一锅红汤中的猪蹄,蘸了果仁调料,触口温柔,软软黏黏,惊天地泣鬼神的美味。才一个星期,我就吃了三回。

还有无数的肉夹馍也进了我的肚肚,三毛去墨西哥的时候,最爱吃平民化的食物:搭哥,玉米饼裹了馅料,有很多种变体,三口两口吃下去,廉价而易得。西安的肉夹馍也非常类似,偶不知道有多少种肉夹馍:岐山肉夹馍,哨子加馍,牛肉加馍,一口香夹馍,腊肉夹馍,可是那种用有着脆皮的百吉馍夹用神秘配方烹出的肉碎,彻底征服了偶的心,让偶沦落成为它的裙下不二之臣,海枯石烂,至死不渝。

世间的人啊,倘若有一天,历尽沧桑的你不再相信爱情,那么幸好还有美味在永垂不朽。--萨巴语录




5。40度的EUROPE

整个EUROPE都在发烧,40度的天气持续了两个星期,.南部大火.北方缺水,更糟糕的是家里的冰箱开始罢工,冰激淋总是在融化.学校的修理工把坏了N年的电扇也拿出来捣鼓,他对我说:现在整个城里都找不到一个新的了.

F国的人们舒服惯了,什么时候见过这样的场合.于是人们纷纷外出度假,往海边往山里跑,城里就只剩下些老弱病残和我等没钱之人.每天骑着单车在空荡荡的街上晃悠.空气干干的,阳光晃得眼前白花花的一片.路边的法国梧桐也耐不住高温,枯叶掉了一地,轮子碾过去时沙沙做响,恍惚中又回到了刚来的时候,Parc de la Tête d'Or公园里金灿灿的一个秋天.

lulu回国去写她的论文了,留我一个人在家,东摸摸西摸摸,然后做点猪食狗食对付.实在呆不下了,就去城里的图书馆,享受冷气福利.这个世界上还是穷人多些,藏着和我一样心眼的把若大个市政图书馆挤满了.借书要排队还书要排队多媒体室等了一长溜,就连厕所和自动贩卖机前都是一堆堆的.我照常在一楼的艺术阅览室里逛,今天运气不错.翻到一本好看的摄影小册子.不知是否空调的原因,心里的暑气顿消.

<NATURES MORTES,mais pas trop>不多的静物.
这个由33张静物照组成的小册子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甚至都没有前言,只引用了Roald Dahl的一首小诗.这位富有想象力的育有五个孩子的"童话大王"曾经在BBC评出的“100部英国人最喜欢的文学作品”中和詹姆斯&#8226;乔伊斯,狄更斯们排在了一起:

Son visage était radieux,
ses yeux immenses et émerveillés.
Il regardait autour de lui comme un enfant
qui vient de découvrir
que le monde entier est fait de chocolat.

现丑 :
他的脸闪耀着幸福的光芒
他的眼神无边无际而神奇
他如同孩子般环顾着四周
刚刚发现
整个世界都由巧克力制成

正如这英国人的诗所言,Rémi no&euml;l摄于1992-1999年之间的这33张FOTO确实是一个奇妙的世界.透过接近黑白的深褐色的调子,人们看到了静止或者在缓慢行走的一个世界.(MORT本是死亡之意)一点哀伤,一点静默,一点调皮,一点不动声色,一点单色的回忆和一点孩子般的好奇.凭此远远离开40度的现实,实在奇妙.


最后一条鱼


服了那条金鱼,在它的11个同伴相继死掉还独自撑了那么久。
我试着敲敲鱼缸看木木的他是否有反应,他不动-------我摇摇鱼缸,还不动,随着水和草一晃一晃——我刚要拿棍子动他,他闪电似的回身,就像一速疯狂的光线在泛绿的水里撕开一条条鲜红的口子——哼,还算有灵性,他的死亡危机是不用我提醒的。——————可是,他是神经了,发狂了,错乱了-——扎在水草里,撞在缸壁上——撑大了眼球,狂吞着缺氧的水——电裂般的——是?——逃生?逃生!逃生……
停停呀,在奔你就死了——哼,木木的也是要死的吧
我转过身,你自己决定吧。

热死了,用毛边纸舞墨了个风字,挂在窗外,权作令牌。___天晓得会招徕什么。

哼!逃生!你往那逃呀!我自失的回头。又纳在那了!——白痴,这个宿命的缸子里已经死了11条鱼了!——埋在盆里当花鬼吧——迟早的事!
我还是怕他死——盯着他经折射而放大的脑袋。用手指轻轻的弹鱼缸。弹一次,像一束电波,由头到尾的一贯,再弹一次,又一贯。——他那扭动的力道,干脆,迅速,比那湿婆的舞——god!那瞬间爆发的精力是潜伏的电压,我刹的一缩手….
唉!这条鱼呀!
——他算是平息了,却还是浮躁了一缸子水。
这第12条——赢得我这无聊的神经,一束束的在眉毛上电动。
你逃不掉的,只是你天生只能裹着一缸水——你逃呀,你能在空气里游吗?

————风字招牌,替了我,被炙。
————炙得那风字就要烧了起来,多暴的太阳!

————也暴烈了我。
————我想提着头去暴晒呵!还背着你!无限小又无限大的鱼哟!我歌兮你舞?你晒的起太阳吗?嗯?我跳下去你也和我一样超越重力吗?如果——没有水?你是鱼吗?你是鱼!你是…

——唉,算了罢了,
哼……..我不折磨你的神经了,可是谁又让我神魔两性的?
你活下来,已经不容易。不要你强装悲壮,你充沛的动乱还不是应为你恐惧?
我们都好自为之。
反正就是这样的了,两个崩离的家伙。
好吗?或者让我把你带入我那暴风海里?去吗?
——他不语,颤微微的……好像快不支了。
——唉,我回头,好,以后,水照换,食照喂,能做多少做多少,如我这般的懒人
——呵呵,毕竟,你是第12条,最后一条
——鱼!




6。王国维的死

王国维的文化生命中,最深奥的一笔是他的死。  关于他的死,赵万里《王静安先生年谱》有如下记载:“五月初二日
夜,阅试卷毕,草遗书怀之。是夜熟眠如常。翌晨(即1927年6月2日———本文作者注)盥洗饮食,赴研究院视事亦如常。忽于友人处假银饼五枚,
独行出校门,雇车至颐和园。步行至排云轩西鱼藻轩前,临流独立,尽纸烟一支,园丁曾见之,忽闻有落水声,争往援起,不及二分钟已气绝矣,时正巳正也。”
  由此大体可以推测,王国维的死,不仅是一种主动的选择,而且平静得很,如同去赴一位老朋友的约会,没有丝毫激昂的成分。正是这种视死
如归的平静,为王国维在文化史的坐标系上圈定了一个独特的位置。  王国维的沉湖,不免令人联想到屈原的投江。应该说,作为一介文人,
屈原的死是悲壮的,颇具古希腊的悲剧美。他以死成全了自己的政治理想,这种以死来展示个人政治人格的高尚,同时对混浊的俗世表示抗拒的传统,
一直延续到谭嗣同和陈天华。与王国维比起来,屈原的死,意图是相对明确的,境界是悲怆的,他试图以这种悲怆,起到警世作用,也就是说,他
并不甘于自己的死,只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借此来触动沉寂的世界,并引为纪念。倘有实现抱负之途,他们断然不会做这样的选择。王国维则不
同,至今还没见一种关于其死因的解释是有说服力的,而王的自沉,又绝对是出于深思熟虑。这种无法解释,正好证明了王国维之死的深刻性:他
并非死于具体的时事,而极可能是死于对他身处其中的文化精神的失望,对于中国文化中某些无法补救的阙如的拒绝。从大的历史观来看,他的死,
不仅不拘泥于一些具体时务,更超越了个体生命;他以死来将自己同沦落的文化分割开来———他看到,倘肉体不死,精神必定走向泯灭,所以,
只有以肉体的死,换取精神的永生。这正是他的大清醒、大智慧处。当时恐怕只有陈寅恪等少数有同感者看穿了这一点。
  屈原投江与王国维沉湖,一个在传统文化的源头,一个在传统文化的尾端,它们像两座界碑,标定了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精神走向。从屈原投
江的沉雄慷慨,到王国维沉湖的宁静恬然(这种从容赴死者当代也有),我们看到中国知识分子精神境界的某些意味深长的变化。





7。春天,十个海子

春天,十个海子全部复活
在光明的景色中
嘲笑这一个野蛮而悲伤的海子
你这么长久的沉睡究竟为了什么?

春天,十个海子低低的怒吼
围着你和我跳舞,唱歌
扯乱你的黑头发,骑上你飞奔而去,尘土飞扬
你被劈开的疼痛在大地弥漫

在春天,野蛮而悲伤的海子
就剩下这一天,最后一个
这是一个黑夜的孩子,沉浸于冬天,倾心死亡
不能自拔,热爱着空虚而寒冬的乡村

那里的谷物高高堆起,遮住了窗户
他们把一半用于一家六口人的嘴,吃和胃
一半用于农业,他们自己的繁殖
大风从东刮到西,从北刮到南,无视黑夜和黎明
你所说的曙光究竟是什么意思

海子,1989年3月14日凌晨3点-4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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