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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爱一个人,会被她牵着鼻子走,动则方寸大乱,如被魔杖点中,完完全全不能自己。从此,你没有自己的思想,没有了自己的喜怒哀乐,你以她为中心,跟她在一起时,她就是整个世界;不跟她在一起时,世界就是她。
太爱一个人,会无原则的容忍她,慢慢地她习惯于这种纵容,无视你为她的付出,甚至会觉得你很烦,太没个性,甚至开始轻视,怠慢,不尊重你。
太爱一个人,你无异于一支蜡烛,奋不顾身地燃烧,只为求得一时的光与热。待蜡烛燃尽,你什么都没有了。而对方却是手电筒,她可以不断地放入新电池,永远保持活力。
太爱一个人,她会习惯你对她的好而忘了自己也应该付出,忘了你一样需要得到同样的回报。不要以为你爱她十分,她也会爱你十分,爱是不讲理由的,所以很多时候,爱也不是平等的。
千万不要爱一个人爱的浑然忘了自我。那样全身心的爱只应该出现在小说里,这个社会越来越不欢迎不顾一切的爱。给她呼吸的空间,也给自己留个余地---飞蛾扑火的爱情,正在进行时固然让人觉得壮美,但如它成为过去时,你如何收拾那一地的狼藉?投入那么多,你能否面对那惨重的损失?
所以,爱一个人不要爱到十分,八分就已经够了。剩下两份,用来爱自己吧。
摘自〈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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