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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观点是:
逃跑那个人,他可以把灯光打开,让对方行来的车辆很远就看到他,以避免相撞;他还可以在修车道上行驶,因为车出故障的比率不是很高,所以在修车道逆行还是比较安全的。
想撞车那个人,因为交警车是在高速口上的,也就是说才刚刚起步,速度达到最大需要一定时间;而且他不一定要选择正面相撞,就是在侧面刮一下或者刮到车尾保险杠上也足以使的那个警车停下来,所以,我想应该不会有生命危险那么严重
PS:当时我不在现场,只是听说这个事实,以上都是我的个人想法,如有不当之处,见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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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厕所从来不用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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