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学】玻璃指环
所在版块:文学艺术 发贴时间:2003-03-19 11:58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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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水无痕

大约是在我六岁那年,父亲和母亲出于组织的需要,被从我的老家上海调动到西安市远郊一处名唤阎良的地方从事航空飞行器的研究设计工作。由于当时的我还很小,对世间的一切还处在一种蒙昧和好奇的状态,所以他们没费什么周折便把我那稚嫩的情感从对坚持留在上海的阿婆的眷恋中转移到对未知世界的领略和畅想之中。可就在十年后,当我已然对阎良,这片曾经使我经历了恐惧、孤独的土地产生了微妙而又强烈的感情时,父亲和母亲不知道又出于谁的需要,被调回到上海。尽管十年的教化已经令我告别了懵懂和善变,尽管十年的成长已经建立起了我对情感的矢志不渝的珍视。可面对大人们的早都木已成舟的决定我如何做才不算是惘然徒劳呢?在我几近耍赖的纠缠下,父亲曾让我给他一个留下来的理由。我想出了很多,但都不充分,惟有那条我虽极力回避,而又时常萦绕于心头几乎令我肝肠寸断的,才是我远非自欺欺人的真正动机。我……舍不得她!

记忆中的阎良恬静而又不失庄严,在一株株遮天敝日的梧桐树间,若隐若现的幢幢苏式建筑诉说着它的久远和神秘。沿着这条一路洒落斑驳光点的林荫道徐徐而行,总会有一簇簇带有芬芳的花草不时地装点在从那伟岸的背景中舒展而出的小径边,调皮地四处张望。那垂挂于草尖的露珠中似乎还跳跃着清莹的乐音……每当回想到这里,那根潜伏在我心底里的仿似枯藤般盘根错节并于沉寂中不断蔓延的伤楚,一定会激荡起我最初企图撩拨起那由绿色武装起的帷幕,走近那讳莫如深的红墙褐瓦的冲动。那时他一定会率领着一群与她年纪相仿的小伙伴从这静止的画面中脱颖而出,带着一双在平静时宛若新月而在微笑时便不见天日的双眸,还有那对即便是当她沉思时也会如“小杰瑞”的耳朵一样鲜活地摇动着的“小刷子”,不经意的闯入我的心田。

好象没过多久,我们的新家便安顿好了。记得当我们搬进新家的那一天,那些即将成为我的左邻右舍的人们纷纷赶来帮忙。当然其中也免不了有许多孩子们进进出出地穿梭于忙碌的大人们之间,以一种特殊的方式传达他们迎接新伙伴的喜悦。于是我在她们当中又见到了她。
从那群孩子对她的一呼百诺看得出来,她显然是他们的“首领”。如果想要同他们这个团结一致的小团体建立起友谊,当然首先得获得她的认可。不过,孩子毕竟是孩子。他们都有一颗出于新鲜感和好奇感而毫不忧郁地接纳新事物的心。对我当然也毫不例外。所以,尽管我的一口吴哝软语令他们觉得不知所云,从而无法进行正常的沟通;也尽管我的穿戴无疑在他们看来简直是奇装异服,他们还是很快便达成一致意愿,同意我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用当时所非常盛行的一句时髦话说,“我积极响应她的号召,踊跃参加她所组织的各项游戏活动”。无论我曾认为那些游戏有多么的原始、多么的幼稚或者多么的危险,我都乐此不疲。起初我真不明白,为什么那个连在自己的家乡都对这些游戏不屑一顾的我,却在这个封闭的小空间中对其产生了如此强烈的热衷?可当我最终长久地失去了这份令人陶醉忘我的欢愉后,我才憬悟到那种被人接受的温馨和能够与伙伴共同分享快乐的舒畅对于一个在陌生的环境中不知所措的孩子是多么地重要。况且,那个能够给予自己孤寂心灵的慰籍的人还曾触发了自己平生最初、最纯洁的好感的萌动。
就在那年夏天,由于我的虚荣和自私,终止了我们短暂的友谊。
父亲回上海处理一些在原单位时遗留下来的问题。回来时,买了一部九英寸的黑白电视机。在当时,这东西绝对是稀罕玩意儿。所以,毋庸置疑,我们的小院顿时轰动起来。来我们家串门瞧新鲜的络绎不绝。我的那群小伙伴们当然更是争先恐后。一时间,我们家竟难以容纳那鼎沸的人声和众多羡慕好奇的目光。父亲索性每天晚上将电视搬到院子里,让更多的人参与这份快乐。
在电视机前,看着伙伴们一张张虽不甚了然却依然专注得如痴如醉的表情,一种蠢蠢欲动的自豪和满足不禁油然而生。刹那间,我觉得我似乎拥有了一种至高无上的权力。凭借着它,我完全能够号令他们。这种感觉一旦滋生,便愈演愈烈,并如影随形地处处体现在我后来同他们的接触中。最终,当倔强终于使她再也无法忍受我居心叵测的要挟后,人们便只能在他们尽情嬉戏时看到我正躲在离他们不远处的角落,眼巴巴地瞧着他们而暗自神伤。

秋天很快就到了,我们上学了。使我庆幸同时又令我尴尬的是我和她分在了同一个班。冷战仍旧是阻隔我们尽释前嫌的障碍。虽然我又结识了不少新的朋友,但是每当我偶然与她冰冷的目光不期而遇,我发觉自己原来还是一无所有。

不知为什么,阎良这个地方经年少雨。或许就是出于这个缘故,这儿的孩子对雨水有着近乎痴迷的热爱。每当有大雨降临的时候,他们便会成群结队的在雨地里疯狂的追逐嬉闹。倘若这种阴雨的天气持续的时间长一些,致使在凸凹不平的地面上蓄积了足够的雨水,他们则会争相穿上父母的大号高帮雨鞋,深一脚浅一脚地探测起雨水的深度,并依仗着雨鞋的高大向伙伴们炫耀自己的勇敢。
就在我上三年级那年的夏季,雨下得前所未有的猛烈。马路和庭院中,到处是一片汪洋。就连学校一楼的教室中,桌椅都漂浮在了水面上。那是对大人们讲不啻是一场灾难的日子,可我们却意兴昂然。那一天,我穿着爸爸的那咣咣荡荡的大雨鞋在离她不远处的地方调雨。突然听到一声惊呼,我顺着那声音望去,只见她自脖子以下的半身竟都陷没于水中。仰起的脸庞因过度的惊慌显得有些变形,两只无助的手在水面上做着徒劳的挣扎,那求助的撕喊声听了叫人心碎。她附近的几个小伙伴显然是被这突如其来的事件惊呆了,一个个傻傻地站在那里手足无措。我明白一定是因为雨水的覆盖使她疏忽了在马路的两侧还有一米多深的排水沟,才发生了这乐极生悲的惨状。我连忙奔上前去紧紧拉住她的双手,奋力向外拉她。这时她和那几个伙伴才恍然恢复了理智。在她的配合和那几个伙伴的帮助下,我救起了她。
一切都因为这场英雄救美的壮举发生了扭转。她的父母对我千恩万谢,那些小伙伴也对我刮目相看,就连学校也召开了全校大会对我的舍己救人的英勇行为进行了表彰,并且还颁发了大红花。不过这些我都不曾看重。最使我如获至宝,如愿以尝的是,当我去她的病榻前探望她时,她向我露出了我这一生所见过的最美丽的笑颜。

于是我又加入了他们的行列。大家每天一起上学,一起下学,一起戏耍,一起扒在院中的乒乓球台子上写作业。表面上看起来,我们俨然是一体的,相互之间是那么的和谐,又是那么的坦然。但是我开始发现她凝望我的目光中逐渐有了我难以全然领会的深意。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放学时,我和她总是有意无意地落在伙伴们的后面,而每天清晨她又早早地跑到我家来催促我赶快同她一起上学。偶尔我们也玩儿已经和我们的年龄不大相符的“过家家”的游戏。游戏中我和她也不知是因伙伴们的刻意安排,抑或是连自己都有些情不自禁,总是扮演情侣的角色。
记得那一年,香港电视连续剧《上海滩》在我们这里风靡一时,剧中的人物成为了我们争相效仿的偶像。一天下午放学后,我们相聚在家属院的空地上,导演了一场尽管有点儿一相情愿地歪曲原剧但又绝对是出自善良和美好愿望的新《上海滩》——我们要使有情人终成眷属。当然,又是我演许文强,她演冯程程。剧中高潮的一幕是我向她求婚,她欣然允诺。
情节本来开展得挺顺利,可当进行令到我和她不约而同忸怩不安的那一幕时,伙伴们便开始不怀好意的刁难。他们说求婚必须要有戒指,不然便不逼真。天晓得他们怎么懂得这些。幸好我记起母亲有一个珍藏了许久的小盒子,里面有不少无颜六色的戒指。我思忖着倘若我从中取一枚应一下急,然后再在母亲下班回来前神不知鬼不觉地完璧归赵,恐怕不会产生什么不良的后果。于是我很爽快地答应了他们,回到家中翻箱倒柜去了。
那是一枚通体闪烁淡黄色光泽的指环,是我从它的诸多同伴中随意取的。虽然它看上去已经足够小巧玲珑了,但显然与她的手指仍无法匹配。无奈之下,我只好将它套在了她的大拇指上。无疑,那样的确会显得有些滑稽,可我当时并没有那样觉得。在她的娇小白皙的手上,那枚指环被衬托得益加光彩夺目,仿佛一颗镶嵌在凝脂白玉上的宝石,映衬出她深埋的面颊上的一抹羞红。
游戏结束后,我向她索要那枚指环。没想到她非但不还给我,还莫名其妙得冲我表现出一丝诧异的嗔怪。我不禁急了,一边对她说:“刚才给你戴是玩儿呢!我又没说真给你。你要是不还给我,呆会儿我妈知道了会骂我的!”一边去抓她的手,准备抢回来。
也许是我的动作过于猛烈,也许是她的感情过于脆弱,也许……抵抗中,她哭了。哭得那么的委屈,那么的伤心,以致于滴落在我手背上的泪水冰冷悲凉得象针一样刺痛了我的心。我后悔了。我想松开手,向她解释,给她抚慰。她终于趁机挣脱了我,头也不回地跑了。我承认我不了解女孩子的心,即使在那一刻我也不曾明了她为什么会哭。如果那时我懂得在我和她之间燃烧起的那股微妙得难以名状的感觉其实就是爱的萌芽,或许一切将不会如此凄惨。
她逃跑的时候不小心被石头绊倒了。我去扶她被她无情推开。她不断哽咽着从手指上摘下指环奋力向我丢来。我没有去接,任凭它击打在我的肩上,随后又跌落在地上,向远处滚去。恍惚中,它划过的轨迹中还泛漾着夕阳如血的泪痕。
事后母亲告诉我,那枚指环不过是仿玉石的玻璃制品。她不会因为我把它送人而责备我的,何况还是送给我的朋友。母亲把它交给了我,让我送给她以挽回我们珍贵的友谊。但是一切已为时过晚了——她已不再理我。

上初中的时候,我们没有分在同一个班。再加上父母的单位盖了新楼,我们都搬进了新家,彼此也不再是邻居,所以我们几乎没有了什么接触的机会。到是在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中能频频看到她的身影。可以肯定的是,最起码她也是主要组织者之一。
光阴荏苒,转眼我们都上了高中。使我终究不得不相信“缘分”这两个字绝非仅仅是传说中人们高山仰止,难以企及的那般子虚乌有的是:我和她又分在了同一个班,而且还是同桌。按说如此长久的岁月早应将当年她心中对我的敌视化解无痕,但是她的冷若冰霜告知我,那块伤痕始终还是凝结如故。
除了她要下座位,不得不要求我起身给她让路时她才冲我抛一句:“麻烦你让一下。”的话,其余的时间她基本对我保持不理不睬。这与其他同桌之间有说有笑的景况呈非常鲜明的对比。我很疑惑,如果她真的认为我这个人已经让她厌恶得连即使向我表现出对陌路人的那种平和都十分勉强的话,那么她何不向班主任申请调换座位?如此岂不很简单地就甩掉了和我在同一张课桌上保受压抑和不愉快的负荷?说心里话,我也曾这样去做过,可没等我走到班主任的办公室门口时就犹豫了。我实在不忍心把我对她抱有的好感和觊觎就此断然割舍。所以我隐约有了种感觉——莫非她也与我有相同的想法?

不记得是从哪儿道听途说来的:少年时期的男孩儿想要得到一个女孩儿的倾心,通常所采用的手段是首先以对对方的欺负来引起对方的注意。现在看来,我还真走地是这一套路。
同桌之间产生的矛盾,大多数是由对对方在桌面上的“地盘”的“侵略”而产生的。所以“三八线”在此改换门庭,成为同桌爱恨纠葛的见证人。其实那所谓的“侵略”也并不一定是有意的,相反作为“领土”的捍卫者却是视之为阴险贪婪的“列强”加以毫不手软的“划清界限”。我呢?则与上述不同,我是蓄意的。
起先,我是小规模的“进攻”,采用的是游击战略。没事儿就把胳膊伸过去,假装无意地撞一下她正在写字的右手。当听到她发出一声“啧儿”的示威,我便连忙收敛,心中暗自窃笑却又表面故做歉意地说:“对不起。”这样做没多久,我感觉除了她那单调的的一个字节之外并无多大收获。索兴便发动大举侵袭,大片占领她的“土地”以期激发她“收拾旧山河”的冲动。果然她忍无可忍了。那天她涨红着脸从文具盒里拿出了把小刀,准备在课桌上勾勒“楚河汉界”,我赶紧抓住她的手说:“你想破坏公物?”——需要申明一点,我这一举动绝非是事先策划好的,我也就是一时失去自控,不过她却被我这突如其来的一握弄的方寸大乱,被我握着的手不住地颤抖,脸庞上的绯红益加瑰丽炫目。线是无法划了。
第二天,课堂中间有了一道醒目的粉笔线,看那课桌两边均匀的划分成度就能猜到她肯定用尺子量过。我并不绝望,因为我认为这正是转折的起点。
我更加频繁地将胳膊跨越“国界”。与从前不同的是,她不在发出我所预期的那声表达不满情绪的动静了。取而代之的是,她每每用笔杆轻敲我的臂弯,再伴随着嘴里的一声呢哝:“过界了。”就又埋头写字。我侧目端详她,会发觉那朵红晕仍留恋在她的面颊上,久久不肯退去。
不少人在取得了一些成就后往往是会忘乎所以、自鸣得意的。我好象就属于他们这一类范畴。因此我难免要得寸进尺,尤其是当我把她的羞怯当做是自己的赫赫战功时。后来的她连上课记笔记都因过度地忍让而无法进行了。一天,她火了(在我看,那是佯装出来的),用威胁的口吻小声对我说:“你再这样,我告老师了!”我能怕这?满不在乎地说:“告去呗!”
哪儿料到,她还真举手了。恰巧这时老师正在向大家提问,很自然地把她当成踊跃发言者中的首当其冲者,叫起了她。她当时肯定没有想到老师会在这种情况下把她叫起来,因此对老师所提出的问题没有丝毫的准备。而事先想要向老师告状的一腔怒气也分明被这节外生枝的插曲吓到九霄云外去了。她吱吱唔唔地不知说什么好。好在我刚才并没有因为她的干扰而分心。老师的问题我听得很真切,而且心中早有了答案。这回可派上用场了。我小声地一字一句地在底下向她提示。尽管她有些不太情愿,可在这种万般无奈的尴尬情况下,她不接受我的“好意”又有什么别的办法呢?
最后一堂课的下课铃声已响过了许久,教室中只剩下我们两个人。她扒在课桌上,肩头一高一低地耸动着,象是很有韵律的节拍,拍节中的曲调是她婉约的啜泣。我坐在她的身边等待她的原谅。原谅我今天的过失,也原谅我当年的不解风情。

多么希望在雨疏风骤之后,彩虹最终使得天堑变通途。可惜这只能是一个美好的愿望罢了。我们终究没能按照我所预计的情节发展下去。真搞不懂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在作祟?眼看我那苦心孤旨,万般索求的目标终于可以触手可及,可我居然在它的面前踯躅不前。
那天,收起泪水的她并没有拒绝我陪她回家。虽然一路上我们始终没能说一句话,但是我明白她已然原谅了我。当时我的胸中充盈着一股从未领略过的甜蜜甜蜜之中还夹杂了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忐忑。
次日清晨,我俩先后又落座在那曾是我们撕杀的疆场的课桌前。取出相同的课本,与大家一起朗诵书中相同的段落。与以往不同,我们对彼此的感觉发生了微妙而又玄奥的变化。我无法用语言描述出那变化的实质,我只能说它让我感到十分别扭。她目不斜视地并表面上看起来同我一样似乎在专心致志地读书。但是我敢断定,她的内心深处一定也象我的那般在心猿意马。我几次侧过脸企图打破这在读书声所伪装下的沉默,又由于不知该说些什么而预言又止。我用眼角的余光监视她的一举一动。谁知竟欣喜若狂的发现,她也正如我那般笨拙地重复了我的举措。我被一团分辨不出是幸福还是不安的东西的一次次地冲击弄得有些目眩神迷。极速跳动的心房仿佛即将从我的胸膛中迸射而出。应该说,我们彼此都非常想要了解对方的感受,并且隐约也有所收获。只不过我们在这几乎算是煎熬的僵持中不约而同地选择了等待——等待对方的主动。
这一等待就又是一个多学期,直到我离开阎良的前夕。在这一个多学期里,“等待”以另一种形式作用于我和她之间——那就是配合默契的伪心躲避。然而这种躲避终究不能完全抑制住我们对对方的渴望。当偶尔我俩的目光在躲的过程中终于还是“狭路相逢”,那羞赫的游移中一定会流淌出彼此的期盼。

高一那年暑假,就在我还没考虑好该如何将我家要迁回上海的消息告诉她时,父亲以惊人的速度办妥了调动手续,并买好了火车票。我这才绝望并真切地意识到,漫长的等待该结束了。
那天晚上,我鼓起平生最大的勇气敲响了她家的房门。
我们无声地徘徊在那条到如今仍保持原貌的林荫路上。低垂着头,不敢去审视对方,惟有默然无语地揣摩着对方的重重心事。昏黄的路灯不断地重复着它们乏味的接力工作,将我们的影子从朦胧得近乎迷离的远方,小心翼翼地收藏在我们脚下,再略带玩味地将其抛洒到我们越是追逐便越发会将它变得淡远茫然的前途。就这样,我们的终点又成了起点。
夜深了,我们不得不驻足在她家楼前。如果时间也能就此停留该有多好!她低着头,手里不停地玩弄她腰间的裙带。我明白,她在等待,哪怕是只得到我的一声“珍重”。霎时间,我的鼻子酸了,一种冰凉的液体顺着我的眼角潸然而下……
“我……,我家要搬到上海去了,明天……就走。”
不知到她会有怎么样的反应,更不清楚自己想要得到她一种怎么样的反应。我蔫蔫地站在那里,象一个被捕获的初出茅庐的扒手,万念俱灰。
很久,仿佛是一个世纪,我没能得到回应。当我再度鼓足勇气向她投去哀求的目光时,她的脸上早已爬满了泪水……
离别之前,我拉起她的右手,将那枚曾经拆散过我们的玻璃指环轻轻地她的无名指上。她没有拒绝。路灯的俯射下,它是那样的惨淡,那样的凄绝,再也没有了那种瑰美的光晕,一任那分不清是谁的泪水在它上面飞溅。
记不清自己是怎样离开的,依稀中她的身影一直伫立在那团凄迷的灯光下。在我的一次次回首相望中,她逐渐模糊了,直到黑暗将她无情吞噬。

本想一到上海就给她去信的。可实在不巧,阿婆就在那个时候病倒了。我、母亲还有父亲一天三倒地在医院照料阿婆。可惜后来阿婆还是不幸去世了。因而,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抽不出工夫,同时也没有太多心情写信给她。
失去阿婆的悲痛慢慢淡薄下来,我们家中也慢慢恢复规律的生活,这都是又过了许久的事了。思念她的心绪这才又在我的心中狂烈涌动起来。我拿起笔尽情地在一封封信中宣泄对她的情感,涂抹天长地远魂飞苦的思念,继而在焦躁不安中急切地盼望着她的回音。可最终,得到的却是一次次“查无此人”的打击。这是怎么了?莫非是有人从中作梗,还是她……?不会呀!分手前我们明明约定好了,一旦我在上海确定了新学校的地址,并尽快告知她,我们便开始书信往来的啊?我并不死心,写信又到从前的同班老友那儿打听她的情况。这才得知,就在不久前,她家也调离了阎良。具体的联络地址他也并不清楚,只是大概知道她的新家在西安市。他还告诉我,她走前给同学们留下的最后印象是终日地魂不守舍。
得到这个消息后,我也开始成天六神无主。悔恨、想念、伤痛几乎要揉碎我的心。我感觉自己仿似是一个已到穷途末路的人,惟有向天引颈长啸,才能稍许化解内心挣扎的苦痛。

时间的确是医治内心伤楚的一剂最好的良药。这不由得我不承认。在以后的漫长岁月中,我学会了如何平静自己,并且开始领悟:希望毕竟还是有的,哪怕它只有一线的光彩。如今我既然已知道她在西安,这便足够了。我下决心一定要考一所西安的大学。在那里至少我和她的空间距离便拉近了。或许我还可以在某一处她曾到过的地方,呼吸到她曾呼吸过的空气。又或许在街中的某一处所在,我和她能巧然相遇,重拾往昔旧梦。
我是这么想的,也这么做了。高考那年,我的三个报考志愿全都是西安的大学。父亲十分不解我对西安为何如此执着,他坚决要求我考上海的大学。这回我没有妥协,并且也根本未曾想过要象上次那样煞费苦心地琢磨一个给父亲的“理由”。后来我被西安交通大学录取了。
在西安,我几乎每天都能感觉到她的存在,就好象她一直在我的身边,一刻也不曾离开。我多么希望这种幻觉终有一日会奇迹般的成为真实,但四年一晃就飞逝了,它始终没能实现。四年后的我带着心中还残存的一份侥幸又继续读了研究生。客观地说,在读研究生的期间,我终日只知为导师交代下来的课题奔波劳碌,无暇再去神往那些春花秋月。因而渐渐地真的以为自己有些心灰意懒了。那些天真的幻想和不切实际的冲动似乎都已被岁月给残酷地消磨殆尽。毕业时,我再一次违抗了父亲召我回上海的命令,选择留在学校工作,那意态决绝得有点儿义无返顾的味道。我也扪心自问自己为什么会有如此的令父亲感到匪夷所思的执拗,答案却是一团纷杂无章的迷雾。

1996年,交通大学百年校庆。上海交大和我们西安交大都组织了访问团准备相互慰问。本来我很想加入这个团,顺便能回家探望一下父母。可校方却临时决定让我留下来承担接待工作。于是,我没走成。
去火车站迎接上海交大慰问团首批到达人员的那天与平常一样,并没有半点特别的地方。天气还是那样的炎热,人流还是那样的拥挤。我手里拿着接人用的标识牌,站在月台的出口处浏览着一张张行色匆匆、疲惫冷漠的面孔更是丝毫没有预感到即将会有不平常的事件发生。
就在我仍旧漫不经心地东张西望时,一个温婉的声音将我的心神触动:“对不起,打扰一下。”
凭感觉,我断定站在我面前的这一行十几个人便是我要迎接的上海交大慰问团的人。刚才他们当中那位同我说话的人是位小姐。出于礼貌,我没好意思仔细打量,依稀中她的眉眼以及她的神态很象一个人——她!
这时她又说:“我们是上海交大慰问团的,看见了您手中的牌子。冒昧地问一句,您恐怕就是……?”
听!声音,那声音!如果一个人在经历了从少年到青年这段时光的洗礼后,因为外表上或多或少出现的一些变化(就拿我来说,至少我现在就业已成了名眼镜先生),而致使即便面前真的站着自己众里寻她千百度的“她”,也不敢就此贸然相认,是有情可原的话。那么声音呢?声音可是无论多少成熟的风韵或是多少外在的粉饰都无法能掩盖得了,它曾在一个少年人的心中遗落的刻骨铭心的神话!更何况,它的迟疑……
“哦……我是,欢……迎……”我简直都快要语无伦次了。下意识,礼节性,又不乏兴奋的,我去握她向我伸来的,已在半空中凝滞了许久的右手……
但愿我不曾看错,那缕如蔼似霰的淡黄色光晕正从她无名指上的指环中袅袅升腾,以一种幻化过的久违了的婀娜姿态,弥漫于我们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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